内蒙古: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公路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2016-08-11 中国路桥网18680
核心提示: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公路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信息招标人名称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
 

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公路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及各土建施工标段承包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E1506011506000353003

招标项目名称

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公路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文号

《关于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4﹞1175号

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1

E1506011506000353003001

检测一标段

K0+726.331-K23+250

其它

720,00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

/

2

E1506011506000353003002

检测二标段

K23+250-K45+396.751

其它

770,00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①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②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基桩完整性检测项目)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

②持有具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以提供的证书为准);

③ 至少担任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桩基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拟委任的主要检测人员简历表填写为准)。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桩基检测工作(以合同书为准)。

信誉要求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财务要求

/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2、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已在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中标的投标人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1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8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0477-8398630

获取时间

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8日 17时30分

售价(元)

10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开标现场要求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委派委托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除以上证件原件外,无需提供其它证件原件。

其它要求

1、项目概况: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路线起点位于薛家湾镇大饭铺,在大饭铺枢纽互通与S31线呼和浩特至准格尔旗段顺接,经贺家湾、长滩乡、秦家梁、周家塔,终点接拟建的晋蒙黄河大桥引线工程终点,路线全长44.67公里。全线设互通立交5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初步估算检测一标段检测桩基数量为:1036根;检测二标段检测桩基数量为:1108根。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检测一标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1万元,检测二标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招 标 人(章):

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及各土建施工标段承包人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工贸大厦B座29楼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

薛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77-8950187

电 话:

17804713076、0471-653925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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