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现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LHKJ-XLD-S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7射、11纵、18横”中“横七”连霍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连霍高速与大港路交叉设置的墟沟互通,经连云港市、徐州市,止于连霍高速与淮徐高速交叉设置的林东枢纽,路线全长约213.6公里。现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本项目综合扩容总体遵循“整体规划、四化统筹、因地制宜、差异化实施”原则,拟采用“数智扩能+路段扩能+节点扩能+安全提升+绿色转型”的扩能更新改造方案,通过软硬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既有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安全韧性、绿色低碳和智慧化水平。主要包括:对既有道路全线实施智慧扩容,加强路段交通运行、道路状态及环境状态的监测,保障关键节点与路段全天候监测能力;对靠近城区、交通量较大、节假日拥堵集中的繁忙路段实施路段扩容;对沿线堵点、瓶颈、不满足出行需求路段实施节点改造,同步完成服务区综合功能升级;在安全化提升方面,对沿线既有道路和桥梁实施安全更新改造,开展轻量化监测,全面提升安全韧性水平;在绿色化转型方面,因地制宜布设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等,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2.2招标范围
本次LHKJ-XLD-SJ1标段招标范围为: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前期工作必要的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勘察设计阶段:
(1)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送审、报批;
(3)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配合等工作。
2)相关专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涉铁工点方案研究(含安全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查询)及评估(含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审查等工作);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报告等所有工可及初设报批所需的行政审批专项工作。
3)相关专题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移动激光扫描测量;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初设阶段);项目安全性评价(初设阶段);交通组织研究;“交能融合”(零碳高速)专项设计;“低空经济”专项设计;收费政策研究(连霍高速江苏段,含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和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高速公路路基边坡光伏一体化设计与安全运维专题研究;高速公路声屏障路段交安环保设施协同设置专题研究等所有工可及初设报批所需的技术性支撑专题工作。
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设计人应根据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检测方案,采用取芯、三维探地雷达、FWD等方法对既有道路结构状况及材料性能进行深入检测评估,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并按要求格式归档原始数据文件,充分掌握既有道路内部结构技术状况,结合交通量、养护等资料,提出相应的路面病害处治及各结构层利用方案,深度应能满足初步设计需要。
交通组织研究:深入调查分析区域路网及交通条件,提出多种交通组织比选方案,为后续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改扩建工程在不中断交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实施,减少对社会交通的负面影响,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与工期风险。
“交能融合”(零碳高速)专项设计:为加快江苏交控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进程,建优绿色低碳的交通能源产业链,支撑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围绕绿色能源替代率、消纳率、自洽率目标,聚焦交通能源平衡自洽,结合本项目开展零碳高速建设方案专项设计和研究,深度应能满足工可、初步设计阶段需要。谋划不同场景交通能源融合路径,提供交通能源自洽解决方案,降低交通碳足迹,探索打造可核算、可监测的零碳高速公路,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和建设。
“低空经济”专项设计:聚焦于低空经济在连霍高速公路(江苏段全线)建设和运维场景下的全链条应用,系统探讨复杂空域环境中无人机巡检体系的技术适配性与管理协同机制。核心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针对低空无人机在建设期间的工地应用及后续交付后运营养护期间的巡查巡检,制定空域报批流程与安全飞行策略,评估全路段5G网络覆盖情况,保障海量巡检数据的高频实时回传与云端处理;结合未来车流量拥堵情况、监控死角、无人机作业半径、禁飞区、铁路线阻隔等因素,在收费站及沿线合适位置预留无人机起降点,并考虑强弱电的接入。在工程建设阶段,低空无人机可为工程项目提供每日工地概览(全景照片)、每周进度更新(模型更新)、关键工序跟踪(长时间多机接力)、风险点巡更(定点拍照取证)、安全行为监管(人员着装、车辆停放、规范堆场)等服务。在工程完工后,设备做适当的移机,交付至运营养护阶段继续使用。针对养护病害排查、交通秩序管控、事故应急响应及路产数字化建档的实际需求,设计多机协同、自动巡航的作业方案。依托“养-管-应急”一体化智能平台,实现从人工被动巡查向数据驱动、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化治理转型,最终形成可复制的高速公路低空经济应用范式。
收费政策研究(连霍高速江苏段,含连霍高速公路墟沟互通至林东枢纽段和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用好用足高速公路改扩建收费政策,保障运维阶段和建设阶段的衔接协同,同步开展收费方案论证研究,从立项策略、与扩建前收费政策的衔接、合理投资规模与节奏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项目有效投资和运营提供决策支撑。“收费政策研究”总费用不超过50万元,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设计人承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依法合规选定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承担“收费政策研究”工作,但不免除设计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单位选定后,由设计人自行与第三方服务单位签约、付款,具体费用将根据研究完成情况由设计人支付给第三方服务单位。
高速公路路基边坡光伏一体化设计与安全运维专题研究:研究不同边坡布置光伏带来的各类影响,明确光伏各构件、通道与边坡防护协同的设计施工运维要求,配套建立边坡及设备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可推广的高速边坡光伏一体化标准图集与运维标准规范,为路域光伏安全规模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高速公路声屏障路段交安环保设施协同设置专题研究:为解决交通安全(例如:护栏等)与环境保护(例如:声屏障等)在有限路侧空间内的冲突与融合,针对护栏与声屏障在空间布设、基础结构、碰撞变形、排水、逃生救援、屏后巡查及养护检修等方面容易相互干涉的问题,开展协同设置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分设、共基础及一体化组合等典型形式,明确安全净距、结构连接和施工运维要求,形成推荐方案、标准构造及设计应用指南(含图集),实现安全与环保的双赢,为构建安全、舒适、绿色、高效的现代化高速公路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除上述专项、专题研究外,与工可、初步设计相关且项目报批需要的桥涵、通道检测及评价(如需);数字化设计;“智慧扩容”方案专题研究工作;工程地质勘察;重要管线探测(如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不可避让论证;地质灾害评估(如有);节能评估报告(如有);技术标准论证(如有)等其他所有专项专题研究,其研究费用已包含在初测、初勘、初设文件编制费中,不再另行支付。其中,数字化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研究单位须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勘察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进行数字化设计,根据发包人统一的构件拆分、编码要求及数据格式要求创建合同段范围内BIM模型,提交数字化交付成果,并且需包含既有在役老路部分数字化设计的工作量,采用BIM技术的一切费用由研究单位承担,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所有提交的BIM数字化模型成果水平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含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历史过程),能够顺利移交至发包人设计交付平台,并通过各阶段相关审批部门的认可。“智慧扩容”方案专题研究主要工作内容为:智慧扩容是基于新老基建融合,通过硬件设施智慧化改造、标志标线优化完善、应急车道临时启用、动态合流控制引导等多种举措,实现车道级动态管控,达到与物理扩容同等的效果,能够显著提升高速公路管理与服务智慧化水平,释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建养综合效益,符合高质量发展总要求。桥涵、通道检测及评价(如需)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人应根据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检测方案,对全线满足改扩建使用功能的桥梁开展外观检查、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以及针对性的专项检测(包括重点病害关联性检查、隐蔽病害抽查、特殊结构桥梁专项检测以及既有维修加固措施有效性检测等),全面掌握既有桥梁的结构性能和健康状况,深度应能满足初步设计需要,为桥梁综合利用评价及维修加固设计方案拟定提供基础依据。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工可、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1)项目工可报告审查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2)各专项、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工可和初步设计编制报批需要,初步勘察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的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某一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某一方)应完成过单条长度20km以上且累计长度100km以上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设计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以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一家具有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2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楼
联系人:张佳
电话:15336368864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电话:13327718468、025-68023684
联系人:许奕、袁炜(项目负责人)
工作QQ:2756338257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外省单位)咨询。
9.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9.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35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许奕、袁炜(项目负责人)
电话:13327718468
2026年8月31日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