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天昂高速公司 ETC拓展应用外场建设等项目专项设计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奖补,出资比例为国家级高速公路为企业自筹60%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奖补40%, 招标人为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
工程概况:京哈高速公路(路线编号:G1,起止桩号K64+208-K101+387),里程为37.178km,全线共有桥梁47座,其中主线桥40座(按上、下行分别统计),跨线桥3座,匝道桥梁4座。
2.2 招标范围
(1)一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京哈高速公路天津段范围内实施14套ETC拓展应用外场终端、78套夜间高清摄像机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宝平站、津围站、新钟站3座收费站入口非现场执法功能升级改造,实施1套公路自动化巡检终端部署及配套软件系统搭建等工作。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2026年11月25日 至 2027年03月31日, 共12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平台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交(或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平台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交(或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8日22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8日22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18号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张泽辉
电话:022-22518425
传真:022-24518429
电子邮件:tagcyh@sina.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君隆广场1,2号楼南京路85号-1601
邮政编码:30040
联系人:刘亚彬
电话:022-23210356
传真:022-27122218
电子邮件: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址: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银行账号:723131018260012993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施管理处
电话:022-24139150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泽辉,刘亚彬
电话:022-23210356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