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6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沪蓉高速湖北省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705号)批准建设,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建二期路面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9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与在建合武铁路交叉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G42沪蓉高速与G70福银高速(武汉绕城高速东段)相接的既有新集枢纽互通东,经长江新区、黄陂区和东西湖区,止于G42沪蓉高速与G4京港澳高速(武汉绕城高速西段)相接的既有东西湖枢纽互通。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拼接加宽段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幅维持原宽度),全长约48.4公里,投资概算约为90.24亿元。
本项目与在建合武铁路交叉工程包括柏泉互通下穿沿江高铁黄花涝特大桥、黄花涝互通下穿沿江高铁、鲁台服务区联络线下穿沿江高铁正线、黄陂互通下穿横店东联络线、横店枢纽B匝道路基下穿沿江高铁、K61+107天桥桥梁下穿沿江高铁、S115横天公路上跨桥下穿沿江高铁、K62+515天桥路基下穿沿江高铁。
其他:在建合武铁路为高速铁路(具体与铁路交叉工程详见招标公告附录7 交叉工程明细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内容包括,经审查同意后,由中铁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RXDJCSG-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保修期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联 系 人:张小君
电 话:027-8386744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联 系 人:肖约、潘梦夏、胡健平
电 话:027-83617578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 话:027-83460346
传 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