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5年高速公路维修加固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因设计变更,招标范围调整,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作废,以本次招标公告为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现对京沪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滨石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的桥梁局部病害维修改善进行招标。
维修方式包括桥梁裂缝封闭、支座维修、混凝土缺陷维修等。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1标段:京沪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滨石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范围内桥梁局部病害维修改善工程,维修方式包括桥梁裂缝封闭、支座维修、混凝土缺陷维修等。
第2标段:滨保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范围内大型桥梁和特大型桥梁局部病害维修改善工程,维修方式包括桥梁裂缝封闭、支座维修、混凝土缺陷维修等。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4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6月1日~2015年9月10日,共计10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一类”和“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具有两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桥梁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第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一类”资质,具有两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桥梁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一类型项目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在同一类型项目中1个标。当投标人在同一类型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将被授予合同额较大的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7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商先生 |
电 话: |
022-23210356、5807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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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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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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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