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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海高速路面预防性养护及全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路面标线改造及钢护栏增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2015-04-15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沈海高速路面预防性养护及全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路面标线改造及钢护栏增设工程(以下简称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沈海高速路面预防性养护及全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路面标线改造及钢护栏增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5年沈海高速公路路面超薄磨耗层预防性养护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对沈海高速鲅鱼圈至鞍山段、三十里堡至后盐段进行超薄磨耗层罩面。

   201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工程主要涉及:沈海高速、京哈高速、丹阜高速、鹤大高速、沈吉高速、阜营高速、辽宁中部环线高速、沈康高速、平康高速、新鲁高速、长深高速、丹锡高速、阜锦高速、大窑湾高速等14条高速公路三类桥梁的病害维修。

   201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标线改造及钢护栏增设工程主要涉及:盘海线盘锦枢纽立交至海盘立交、丹锡线朝阳西枢纽立交至惠州站、沈吉高速南杂木至草市段、皮长高速(部分路段)的标线改造,全省62个服务区场区内标线施划,沈康高速公路挖方段钢护栏增设(含边沟砼盖板拆除、边沟清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内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

沈海高速鲅鱼圈至鞍山段、三十里堡至后盐段进行超薄磨耗层罩面;熊岳服务区路面维修工程(凿除原路面结构,重新铺筑路面)。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负责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完成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2

沈海高速、京哈高速、丹阜高速、鹤大高速、沈吉高速、阜营高速、辽宁中部环线高速、沈康高速、平康高速、新鲁高速、长深高速、丹锡高速、阜锦高速、大窑湾高速等14条高速公路三类桥梁的病害维修。

3

盘海线盘锦枢纽立交至海盘立交、丹锡线朝阳西枢纽立交至惠州站、沈吉高速南杂木至草市段、皮长高速(部分路段)的标线改造,全省62个服务区场区内标线施划,沈康高速公路挖方段钢护栏增设(含边沟砼盖板拆除、边沟清理)。

 

   2.3服务周期:98天(2015年5月10日~2015年8月15日),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共5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3天。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携带《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登陆www.huajie.com.cn,进入“招标代理”、“招标通知”进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30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季 方 陆 陆 桂允成

   电   话:024-82364406 024-82364413 024-82364446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邓 磊 周 杰 李明哲

   电   话:024-83733805 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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