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RXDJD-1标段招标公告

   2026-07-01 路桥招标网44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 HBSJ-202511GL-1260040011.招标条件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
 招标编号: HBSJ-202511GL-126004001

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G42沪蓉高速与G70福银高速(武汉绕城高速东段)相接的既有新集枢纽互通东,经长江新区、黄陂区和东西湖区,止于G42沪蓉高速与G4京港澳高速(武汉绕城高速西段)相接的既有东西湖枢纽互通,顺接沪蓉高速公路武汉至荆门段,与在建京港澳高速东西湖至军山段(武汉绕城高速西段)改扩建工程交叉,全长约48.4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拼接加宽段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幅维持原宽度)。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0处,其中,新增临空互通1处,原位改扩建新集(枢纽)、黄陂、横店(枢纽)、盘龙城、黄花涝柏泉、东柏(枢纽)等互通7处,原位利用喻家(枢纽)、东西湖(枢纽)等互通2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估算总投资为91.71亿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标段范围内机电工程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收费广场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不含10KV及以上外供电)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留预埋、防雷系统),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协助办理施工图报批、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

(2)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标段范围内机电工程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收费广场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不含10KV及以上外供电)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缺陷修复、原有机电工程系统保通、拆除、保管与移交等全部服务(含本项目全线机电工程相关的交通通信光缆及设备设施迁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相关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RXDJD-1标段。

计划工期:11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

合同估算价:16824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起始日期为2026年 月(设计具体起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工期预计为118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本项目机电工程专项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1家;(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7-8386744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联 系 人:肖约、潘梦夏、胡健平

电    话:027-83617578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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