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如皋至常州高速公路黄桥至泰兴段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6〕0007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该项目HQT-9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
2.1.2建设规模:如皋至常州高速公路黄桥至泰兴段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境内,全线途经黄桥镇和河失镇。起点为黄桥镇南本线路与盐靖高速公路交叉处,向西南布线,终点为沪陕高速公路泰兴东枢纽,顺接常泰长江大桥北接线,路线全长7.012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34.5m。
2.1.3工期要求:2026年10月至2027年6月。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HQT-91标段。
HQT-91标段:K1+160.077~K8+172.304。
招标内容: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或通信或监控系统)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应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或通信或监控系统)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至少应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或通信或监控系统)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其他条件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1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程瑜
电话:025-84329688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层
电话:025-84795461、18761662932
联系人:贾丹、陈杰、江河(项目负责人)
工作QQ:307711310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10.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4各投标人应自行及时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35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贾丹、陈杰
电话:025-84795461、18761662932
2026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