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含新能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NY-941、NY-94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的射三线,编号为“S1”。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5米,自西向东经南京市六合区、扬州市仪征市和高邮市、泰州市兴化市,路线起自南京绕越高速新篁互通北约2.2公里处,终点位于兴化市荻垛南接盐靖高速,全长126.589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15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在沿线3对服务区、12处收费站及互通区建设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在45.5公里南向路基采用边坡光伏与防护一体化设计方案建设集中式光伏,全额上网。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63.08MWp;
(2)在沿线3对服务区、4个收费站共配置单枪超充桩28套、双枪快充桩56套、单枪快充桩2套;在卸甲服务区两侧各设置1处重卡充换电站;
(3)全线配置储能5.35MW/12.284MWh,同时取消收费站柴油发电机,由部分储能容量保障一、二级负荷应急供电;
(4)在沿线15处变电所构建集中式一体化配电网络,搭建“收费站+服务区”微电网,建设服务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并统一接入江苏交控能碳管理平台,实现绿电直充、能源调度、碳排放管理智能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即NY-941、NY-942标段。
NY-941标段:包括全线各站点变配电及充电桩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充电桩运营平台接入、接受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工作。
NY-942标段:包括全线光伏发电设施、储能设施、重卡充换电设施、微电网、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接受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6年12月至2027年10月。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27年10月底基本完成系统联调,具备验收、移交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A、B两类资质:
NY-941标段: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相关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项: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d.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e.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NY-942标段: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相关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项: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NY-941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完成过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独立承包或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
NY-942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完成过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独立承包或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应满足以下a、b两类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应满足以下a、b、c三类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投入)
NY-941标段:
A.资质要求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应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a.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b.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NY-942标段:
A.资质要求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应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a.应担任过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b.应担任过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投入)
A.资质要求
应满足以下a、b、c三类要求:
a.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应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a.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b.应担任过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c.应担任过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d.应担任过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施工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025-84329688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项目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工作QQ:1492118698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本次招标的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供配电系统(含新能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NY-941、NY-942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1家单位(包括其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1家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单位(包括其各自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最多仅允许中1个标段。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各投标人应自行及时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35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电话:18061368096
2026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