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已运营高速公路3对新建服务区(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项目投资合伙人招标公告

   2026-01-12 路桥招标网592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湖南省已运营高速公路3对新建服务区(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已运营高速公路3对新建服务区(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路)中期评估调整报告》,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湘发改许〔2025〕55号、59号、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高速新增服务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合伙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情况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已确定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作为湖南省已运营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的投资人,高速集团已全资设立湖南高速新增服务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移交等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序号

名称

类型

投资估算(亿元)

市州

所属

高速公路

公路性质

所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剩余经营期

1

赫山 服务区

1类服务区

2.54

益阳

长益

高速

经营性

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年6个月

2

军山铺服务区

2类服务区

1.78

常德

益常

高速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8年6个月

3

武陵 服务区

2类服务区

1.53

常德

常张

高速

 

政府

还贷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0年6个月

合计

5.85

 

 

 

 

 

注:新建服务区经营期与所在高速公路的剩余经营年限一致,所在高速公路剩余经营年限满后,新建服务区无偿移交给省交通运输厅或其指定的路段管理单位。如遇政策调整导致经营期限增加或缩短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2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湖南省已运营高速公路3对新建服务区(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项目的投资合伙人,由高速集团向其转让32%的股权。

(2)中标后,高速集团向中标人转让项目公司32%的股权(详见公告附件说明和要求),中标人应以不低于规定的举牌底价参加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产权交易机构举办的对高速集团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竞价。

(3)中标人竞价成功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中标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2%,股东各方按《投资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对应责任和义务。

(4)中标人根据其资质范围和实施能力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土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除外)、施工和经营管理任务,具体由项目公司制定实施方案,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3 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3对新建服务区(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的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勘察设计(赫山、军山铺和武陵服务区土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除外)、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包括综合服务楼、车辆维修站、加油站、充电站、宿舍楼、垃圾站、污水处理等设施,同步建设必要配套工程、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4 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资质能力:

3.1.2.1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2.2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 财务状况:

最近连续3年(2022年-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被申请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投融资能力:2024年末总资产5.85亿元[1]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872亿元),2024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2.05亿元),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应小于75%。

3.1.5 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1.6 业绩要求

3.1.6.1 投融资业绩: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承担1个高速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

3.1.6.2 设计业绩:近5年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1.6.3 施工业绩:近5年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新(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1.6.4 运营业绩: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对(或2个)正在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合作经营、委托(授权)经营或租赁或自营业绩(含超市或便利店等零售业态),单独业态及摊位档口不计入。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取联合体参与方式,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经营管理单位不超过1家,经营管理单位为牵头人,且为联合体内部股权占比最大的一方。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核实,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联合体成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再发生任何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标的,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中(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中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中总资产、净资产及投融资能力的要求;联合体总体能力满足资质能力、业绩要求。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www.hunca.com.cn/servicePlatform.html),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按照外网招标公告发布的获取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

4.2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项目现场,如果在考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招标公告。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5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

5.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a.投标人采用现金(电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账号:180619010400118228726467196

b.投标人采用保函时,保函应由银行(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彩色复印件。

投标保函原件采用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保函原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应于开标之日前一日17:00点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4452818 。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hunan.gov.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联系电话:0731-88770095、0731-88770122,传真:0731-88770094。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资人须知附表)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股权转让相关资料(股权转让重要事项告知书、产权交易合同、公司章程)

附件5:项目相关资料(工可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高速新增服务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731-89757153

异议联系人:江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项目负责人:罗洲

联 系 人:梁向坤、杨佩、彭晖、刘玉霜

电 话:0731-844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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