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北星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20-8410316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城郊街,东起河滨北路,西至旺城大道。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约4370米,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30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和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 1 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和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等施工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招标控制价为:16541.978226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
4、开标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②、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③、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⑤、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2、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申明)。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7项和第10项的信息(除第5、6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其他项以书面资料为准。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37939278,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青云路1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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