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地铁2015年运营业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06066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06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俞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6662057/020-8606572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工程概算暂定额及监理招标控制价:
1、工程概算投资额:2900.6350万元
2、监理招标控制价:958999.94元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六、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广州地铁运营业务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项目,实施范围为地铁车辆段、正线、车站等。
七、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监理标 段序号 |
监理标段名称 |
监理工程项目 |
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
监理范围 |
1 |
广州地铁2015年运营业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
广州地铁2015年运营业务工程 |
2900.6350 |
本工程监理范围:广州地铁运营业务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对既有运营线路车辆段、正线、车站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主要涉及接触网、给排水、低压配电及照明、建筑装修、结构、电梯、屏蔽门、通信、机电等专业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 |
八、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年 8 月 2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2015年8 月 25日至2015年8 月 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开标前10日在“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G库)诚信评分”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30分的投标人(详见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地铁工程施工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G库)诚信排行”)。
5、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申请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名单见附件2)。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技术标符合性和经济标符合性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1—13A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