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桂林市龙门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12〕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东区交通条件,完善全市路网结构,促进桂林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意建设桂林市龙门大桥新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路线东起铁山工业园一路,向西跨越漓江,顺接万福路,工程全长约1535米,其中主桥长约551米,同时建设相应的引桥及道路。主要建设桥梁工程,配套引道、匝道、交通、排水、绿化、路灯等工程。具体桥梁方案和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1亿元。建设资金拟由桂林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具体资金筹措方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明确。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