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1-12-09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S216线沪陕高速公路商城站北出口至商城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以豫发改设计[2011]19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及市县自筹。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和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位于信阳市商城境内,路线全长20.3公里。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该项目施工标分2个施工合同段,分别为XYGS-1(K0+700-K9+700,长9.0km)、XYGS-2(K9+700-K21+000,长11.3km);监理标为1个合同段,为XYGS-JL(K0+700-K21+000,长20k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甲级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监理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相同工程类别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施工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监理标申请人可就一个监理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2010年5月7日)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即日起至9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施工文件时,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证、交安B证、工程师证并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证件;购买监理资审文件时,须由拟担任本项目总监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证,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审查后退回)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备案),影印件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到信阳市行政路8号信阳市公路管理局五楼工程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0日,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信阳市行政路8号信阳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资审保证金,施工资审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每标段),施工监理资审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
招标人:信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行政路8号
联系人:张女士、周女士
电话(传真):0376-6611001
邮编:464000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