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同意公路起自徽县大石碑(陕甘界),接陕西省在建的汉中至略阳(陕甘界)高速公路,经李家河、成县、纸坊、西和、长道、盐官、天水镇,止于天水市皂郊镇,接在建的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全长约18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全线在徽县、店村、成县、小川、石峡、西和南、西和北、礼县、盐官、皂郊镇等10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一、二级互通连接线35公里。
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88.1亿元,其中约65%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批复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项目实施要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合理掌握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