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XMXYSS(2011)第003号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环城高速石狮互通接线改造工程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石狮市经济局关于泉州环城高速石狮互通接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经计[2010]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泉州环城高速石狮互通接线改造工程,拟建道主线设计车速:60km/h,道路标准:BZZ-100。石狮大道为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道,道路红线为60米,双向六车道,远期可拓宽成双向八车道,辅道为双向两车道,本次设计范围长1110.835米(K0+050~K1+160.835)。石泉二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远期可拓宽成双向八车道,辅道为双向两车道,规划红线宽60米,设计长1050米(TK0+000~TK1+050)。本项目共A、B、C、D、E、F、G、H八个匝道,其中A、B、
C、D为单向单车道,路基宽10.5米,E、F、G、H为单向双车道,路基宽10.5米。本项目共设F1、F2、F3三条辅道,其中F3为利用旧石狮大道。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通道工程、排水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否则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
2011年3月2日
(1)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影印(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3000元(含其他文件资料)。过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交通局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5-88702791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云谷花苑10#140
联系人:小康
电话:1506089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