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CTN-JL1、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6-08-05 路桥招标网37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247号(项目代码:
 1.招标条件

G1522常台高速公路尹山枢纽至苏浙省界段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247号(项目代码:2312-320000-04-01-500485)、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5]60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扩建起自尹山枢纽,向南经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止于苏浙省界,扩建里程全长约38.4km(含吴淞江大桥),一般路段采用双侧拓宽,吴江经济开发区段采用分离式桥梁穿越。全线设置7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其中:原位改建尹山枢纽、吴江互通、吴江南互通、平望枢纽和黎里互通,移位新建盛泽互通,新增盛泽南互通,原位扩建白洋湖服务区1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1.84亿元,其中吴淞江大桥估算总投资约4.79亿元。建安费约82.43亿,其中吴淞江大桥建安费约4.29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即:CTN-JL1标段、CTN-JL2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CTN-JL1标段:对应3个路基桥涵标段 【施工CT-SG1标段(K61+592.623-K65+820.000),施工CT-SG2标段(K65+820.000~K72+429.000),施工CT-SG3标段(K72+429.000~K77+100.000),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线外工程、集中供应材料、预制构件以及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收费大棚等附属工程及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应施工标段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  44.04 亿元,其中吴淞江大桥的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4.29亿元。

CTN-JL2标段:对应2个路基桥涵标段 【施工CT-SG4标段(K77+100.000-K89+995.174),施工CT-SG6标段(K90+770.922~K100+000.000),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线外工程、集中供应材料、预制构件以及3个路基桥涵标段[施工CT-SG4标段(K77+100-K89+946.854),施工CT-SG5标段(K89+946.854-K90+872576),施工CT-SG6标段(K90+872.576-K100+000),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收费大棚等附属工程及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应施工标段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 29.16 亿

2.3监理服务期

CTN-JL1标段监理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CTN-JL2标段监理服务期:6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本工程每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中“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高速连接线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上述“主体工程”指至少应同时包含路基和桥梁工程,下同。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监理类)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联合体各方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4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投入)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②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高速连接线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上述“主体工程”指至少应同时包含路基和桥梁工程,下同。

③无在监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三个月(2026年4月-2026年6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费证明,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详见评标办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投标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

电话:0512-68220032

联系人:赵雪佳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429室

联系人:钱含冰、张立新、李扬(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12-67626741-8011

邮  箱: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2609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2610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5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以保证金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核对。

8.6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7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10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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