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专项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经营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10年河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专项工程。石黄、保津、唐津高速公路服务区自建成以来,由于运营时间较长,车流量快速增长,特别是重载车辆的影响,加之自然环境等因素,使服务区广场路面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病害。青银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路面局部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病害。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对石黄高速公路辛集、武强服务区,保津高速公路霸州、雄县、崔庄服务区,青银高速公路宁晋、南宫、清河服务区,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服务区的广场路面病害进行维修。
具体项目情况及标段划分如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其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应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二项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广场或路面工程),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每个投标人报名时最多可报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报名结束后,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段,抽签会议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地点:石家庄市汇宾大酒店(工会大厦)3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对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所有业绩合同额累计最高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汇宾大酒店(工会大厦)3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汾河道81号
地 址:050061
电 话:0311-89256055
传 真:0311-89256012
联系人:王勇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 编:050011
电 话:0311-83033866
传 真:0311-83021585
联 系 人:张勇才 宋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