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鸡街至石屏、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交基建【2009】289号、云交基建【2009】2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红河州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的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州
2.2建设规模: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全长98.3公里,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全长47.35公里。主要技术指标:山岭重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鸡石公路K0+000-K61+400段为整体式22.5米,K61+400-K98+300段为整体式20米;通建公路K0+000-K35+000段为整体式20米。行车道宽度:4×3.75米,平曲线最小半径125米,最大纵坡6%,最短坡长150米。
2.3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路面专业承包贰级、或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及其以上资质,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节假日休息)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下述指定地点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原件及上述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00)整,固化工程量清单伍佰元(¥500.00)整,图纸资料壹仟元(¥1000.00)整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整。投标人须通过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并到达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2010年4月12日投标截止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拒绝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全称: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汇入银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
帐 号:4843200001819100017417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1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招标人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4月12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 2010 年 4月12日8:00~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樱花酒店五楼会议室,并交招标人签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交通信息网(网址:www.ynjtt.com)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谢福寿
邮编:661100
电 话:0873-3799818
10.招标文件发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705A-1号)
联系人:王 凡、 王琴
电 话:13238715051、13888021922
招 标 人:红河州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