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设计  路桥  工程  施工  广东  试验  沥青混凝土  岳武高速  机械  发电机 

海宁市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5 0

  1、招标条件
  海宁市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发改[2009]313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硖石街道。
  工程起点位于海宁市袁花镇谈桥01省道交叉口(设计桩号K0+000),沿老路往北至水路上村折向东北,下穿嘉绍高速公路楼下分离桥,经北仙下、车里后往北上跨彭墩港并与嘉绍高速硖石互通设约350米连接线相接,路线经徐家场、新桥头西侧至鸟船上东侧折向西跨规划洛塘河(Ⅵ级航道),下穿嘉绍高速公路海州路分离桥,路线终点为08省道复线(K8+805左右),项目主线长约8.805公里,硖石互通连接线长0.354km,合计路线全长约9.159km。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K0+000-K0+800为35米);路幅组成为2m中央分隔带+2×0.5m路缘带+2×7.5m行车道+2×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2.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2.2.1本次招标为土建施工招标,全线共设二个合同段。沥青路面、交安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将另行招标。
  施工第一合同段:主线桩号K0+000~K5+430,硖石互通连接线0.354公里,合同段长约5.78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填方18万立方,挖方4万立方,中小桥桥145.76米/4座,箱涵4道,管涵17道;
  施工第二合同段:桩号K5+430~K8+805,合同段长约3.37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基层、桥涵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填方17万立方,挖方3万立方,大桥182米/1座,中小桥178米/4座,箱涵3道,管涵4道。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计划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2010年内完成路基及中、小桥梁工程和大桥下部构造、小箱梁预制;2011年7月底前完成路面基层及所有桥梁工程。
  投标截止期前,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省交通厅)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09]111号文),凡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第一、第二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信用等级被评为A、B、C级的施工企业只允许参加1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外省企业首次进入浙江建设市场的,按B级认定)。
  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都为第一名时,优先中标施工第一合同段。
  2.2.2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海宁市硖尖公路北段改建工程K0+000-K8+805、嘉绍高速硖石互通连接线354米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为4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监理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合同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0年3月22日~3月26日9:00~11:00时、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施工企业)、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73-87289216)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参考资料每套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3月31日13:30,集中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一楼大厅。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3月31日15:30,会议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四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址: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建设大楼附楼一楼)
  电话:0573-8728921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项目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为20 万元,监理合同段投标担保为5万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2010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递交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吾周军 孙晔
  电 话:0573-87289727
  传 真:0573-87289773、87289789


   2010年3月22日

监理强制性条件 施工资格审查条件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