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更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25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京沪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更换工程
(2)建设地点:京沪高速公路河北段起于津冀省(市)界的青县流河镇东,向南经沧州市的青县、沧县、泊头、南皮、东光、吴桥,止于冀鲁省界的吴桥县埝高庄村,与德州至济南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140.999Km。
(3)建设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10日,预计工期:90天(日历日)。
(4)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所有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已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2项及以上已完工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新建或者养护项目,总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超过一家时,将对其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的合同额的多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4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以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