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石安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处治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安高速公路是国家干线公路及河北省“三纵三横”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量大,主要为大型货车;其中主线共计234.25公里(其中石安路216.05公里,石黄路18.2公里),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主线路面结构为4cm罩面层+4cm上面层+5cm中面层+6cm下面层+基层。随着运营石安主线路面出现不同程度唧浆、沉陷、网裂等病害,为避免路面进一步破坏,恢复路面服务水平,完善石安高速公路运营状况,对石安高速公路路面病害进行治理。根据病害程度分别铣刨路面结构层,在裂缝位置铺设抗裂贴后,重新铺筑路面结构层,沥青混合料采用AC-13C、AC-20C型改性沥青混凝土。石黄连接线沧州方向K291+865至K308+000段、太原方向K291+865至K294+000段采用4cm沥青混凝土现场热再生。
2.1建设地点:石安高速公路全线及石黄连接线。
2.2建设规模:石安高速公路全线及石黄连接线路面病害处治。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0年3月10日开工,2010年7月10日交工,计划工期为4个月。
2.4招标范围:2010年石安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处治工程。
2.5标段划分:2010年石安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处治工程分为二个合同段,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在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成功完成双向四车道2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折合单幅双车道40公里)新建沥青路面工程;且在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已运营高速公路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路面养护工程],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同类工程业绩个数由多到少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招标人定于2010年2月10日14时00分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举行标段抽签仪式,请只投一个标段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阳光艾美特酒店3楼大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0311-86098661/2/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