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区嘉余公路改建工程(K11+300-K13+334段)已由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2009〕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与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和主要工程数量表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2.2规模:本次招标项目K11+300-K13+334合同段起点位于原嘉余公路与余王公路交叉处,终点位于南湖区余新镇与海盐县沈荡镇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13+334,路线全长2.034km。路线所经主要河流无通河要求,主要经过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沿线相关区域主要有余王公路,全线设置桥梁52m/2座,其中中桥36.0 m/1座,即K12+944.0曹墩西村中桥;小桥16 m/1,即K12+372.3曹墩西村小桥。盖板涵26.0m/1道,圆管涵79.5m/3道。
技术标准:本工程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桥涵:公路-I级),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
2.3标段划分:设1个施工监理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K11+300-K13+334段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
预计监理服务期为35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期为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浙江省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均可参加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2日至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联系电话0573-82512058、82067272)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日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和浙江省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地 址:嘉兴市市区越秀北路411号
邮 编:3141009 邮 编:314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钮女士
电 话:0573-83166977 电 话:0573-82067272
传 真:0573-83166977 传 真:0573-82067272
招标人: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