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起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招标活动。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 招标人
1.1名称: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1.2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皓瀚华轩首层东侧西塔筹建办公室
1.3邮政编码: 510623 ,电子邮箱:
1.4法定代表人: 朱志刚 ,联系人: 刘莉
1.5电话: ,传真:
第2条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2地址: 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2.3邮政编码: 510030 ,电话: 020-83339302
2.4法定代表人: 谭远流 ,传真: 020-37592852
2.5联系人姓名: 汤广生 ,电话: 020—37592855
2.6电子邮箱: cqhyn770716@163.com
第3条 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3.3电话: 28866076(报名问题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3.4网址: www.gzzb.gd.cn
第4条 招标项目简介
4.1名称: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4.2位置: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大道东与珠江大道西之间以及海心沙岛
4.3本招标项目投资总额约 500 万元。
4.4资金来源: 广州市城建资金
4.5建设规模: 规划占地面积约14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
层数不超过三层。
4.6发包范围包括: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第5条 投标资格
5.1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为:
(1)具备建设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事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取得广州市建委核发的《登记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3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4信誉良好。
5.5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未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备案办法见交易服务机构网页);
(b)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c)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d)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f)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g)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h)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i)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5.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6条 招标程序
6.1招标计划时间安排:
序号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1
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2006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止(北京时间)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首层报名窗口
6.2报名时,请投标申请人同时提交已签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该表格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100元。
6.3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各种原件需携带至报名处经招标人复核):
(1)投标申请函(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4)建设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广州市建委核发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
(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企业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已完成同类工程和正在承担同类工程项目的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近三年以来广州市地区的受表彰情况;
(8)拟投入地质详勘工作的管理及技术人员专业背景、工程经验及证明材料;
(9)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配置及自有情况;
(10)企业财务状况:2003~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资料需与原件对照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2份,作为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6.4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招标人推荐5名资审评委对申请人的资质、规模、业绩、关键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及能力进行综合评审,通过投票选定不多于8名正式投标人。
6.5招标会议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收后不退。
6.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计不少于 20 日。
6.7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单位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旁的建设银行交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48小时前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将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独立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未能中标的投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后凭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事宜(不计利息)。
第7条 评标和定标
7.1评标委员会由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方案及建议、总报价、投入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配备及能力等进行投票,选出三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7.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招标人依次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商务谈判的主要内容如下:
7.2.1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勘察人员的配备和保障勘察工作的措施。
7.2.2联营和分包的事项。
7.2.3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
7.3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
第8条 工程勘察费和勘察工期
8.1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包干综合单价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
8.2综合包干单价不应低于100元/米,并不应高于180元/米。
8.3工程勘察费的支付安排。签订合同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1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8.4勘察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勘察,但每阶段最多不得超过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作业,并在 25 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第9条 其他事项
9.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2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地投标人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9.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9.5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7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其他工程勘察工作,除岩土工程勘察外,其他工作的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并下浮 60 %。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