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其它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内容: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海湾大桥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运作,通过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法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取得参加投标的资格(具体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和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青岛海湾大桥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起点段,是山东省“五纵四横一环”公路网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岛市规划的胶州湾东西岸跨海通道“一路、一桥、一隧”中的“一桥”。青岛海湾大桥项目已于2005年3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改投资〔2005〕327号),分为主线工程和陆域段接线两个部分。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批准主线工程初步设计(青发改投资〔2005〕454号),建设期3.5年。通过招标确定的项目法人承担的工程范围为: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的交通工程,即李村河口至黄岛红石崖,全长28.047公里(含红岛连接线1.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宽度3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为90.4亿元。
2、招标人
青岛市交通委员会为招标人,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3、招标方式
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法人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确定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承担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的交通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
5、特许经营期与特许经营权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将获得25年特许经营期,拥有大桥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特许经营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各类与特许经营项目有关的档案等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政府。
特许经营期内,青岛海湾大桥与胶州湾高速公路捆绑经营,项目公司按一定方式取得胶州湾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同时拥有大桥的广告经营权和旅游开发经营权,以及胶州湾高速公路的广告经营权。
投标人通过竞标还可取得政府设定的其他资源与条件。
6、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大企业;
(二)具备相当于本款条件(一)的国外大公司;
(三)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一般不超过3家,联合体必须明确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主办单位须具备本款条件(一)或条件(二),同时必须是联合体中最大出资人。
7、招标咨询机构
招标人委托青岛市工程咨询院为招标咨询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招标。
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1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青岛市政府采购大厅
地址:中国.山东.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1号
邮编:266071
联系人:王清波,李佳林
电话:86-532-85719952,86-532-85734888
86-13964880092,86-13963963126
传真:86-532-85719951
电子邮件:dqzb@cnqd.net
8.2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务登记证或企业注册证复印件)、授权委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书面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文件复印件各1份。
8.3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自2006年5月15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
8.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2006年6月8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文,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送达青岛市政府采购大厅。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青岛日报》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qddpc.gov.cn、青岛新闻网www.qingdaonews.com、青岛市工程咨询院网站www.qdzixun.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招标人:青岛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中国.山东.青岛市香港东路139号
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人:杨胜张秀华
联系电话(传真):86-532-88018974
86-1379291665786-1396968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