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0012011020025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1-04-20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大连皮口至炮台、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西丰安民(吉辽界)至开原金沟子、辽宁省丹东(孤山)至海城高速公路机电项目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大连皮口至炮台、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西丰安民(吉辽界)至开原金沟子、辽宁省丹东(孤山)至海城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项目划分两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辽宁省丹东(孤山)至海城高速公路通信、配套、监控、收费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合同段:大连皮口至炮台、彰武至阿尔乡(辽蒙界)、西丰安民(吉辽界)至开原金沟子高速公路通信、配套、监控、收费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为: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9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交通运输部审定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有良好监理服务业绩的监理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10号0308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于2011年4月21日16:00时前,将疑问以传真形式发送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4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3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
邮编:110003
联系人:陈吉阳
电话:024-82364928
传真:024-823644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9-10三纬路19甲路10号
邮编:110012
联系人:曾丹
电话:024-83733912-92
传真:024-8373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