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CSKJ-LYD-SJ1标段招标公告

   2026-07-17 路桥招标网14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现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受招标人委托,江苏
 1.招标条件

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现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CSKJ-LYD-SJ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起自与扬溧高速交叉的新昌枢纽(含),途径常州溧阳市和无锡宜兴市,终于苏浙省界,路线全长约66.4公里。既有老路2004年建成通车,采用34.5m双向六车道断面,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现状服务水平较低,拟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及以上标准。本项目设置11处互通式立交,其中原位改扩建新昌(枢纽)、溧阳西、溧阳南、溧阳东、堰南(枢纽)、鲸塘、西坞(枢纽)、宜兴、宜兴东、丁山等互通式立交10处,新增宜兴环科园互通式立交1处。原位改扩建天目湖服务区和宜兴太湖服务区2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CSKJ-LYD-SJ1标段招标范围为: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其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勘察设计:

(1)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送审、报批;

(3)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配合等工作。

2)相关专项、专题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桥涵、通道检测及评价;项目安全性评价;交通组织研究;涉及重点企业拆迁评估专题;涉及油气管道、高压杆线迁改等相关工作;梯子山隧道节点专项论证;服务区建筑及景观方案策划;收费政策研究等所有初设报批所需的专项、专题工作。

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设计人应根据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检测方案,采用取芯、三维探地雷达、FWD等方法对既有道路结构状况及材料性能进行深入检测评估,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并按要求格式归档原始数据文件,充分掌握既有道路内部结构技术状况,结合交通量、养护等资料,提出相应的路面病害处治及各结构层利用方案,深度应能满足工可、初步设计需要。

桥涵、通道检测及评价:设计人应根据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检测方案,对全线满足改扩建使用功能的桥梁开展外观检查、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以及针对性的专项检测(包括重点病害关联性检查、隐蔽病害抽查、特殊结构桥梁专项检测以及既有维修加固措施有效性检测等),全面掌握既有桥梁的结构性能和健康状况,深度应能满足工可、初步设计需要,为桥梁综合利用评价及维修加固设计方案拟定提供基础依据。

交通组织研究:深入调查分析区域路网及交通条件,提出多种交通组织比选方案,为后续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改扩建工程在不中断交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实施,减少对社会交通的负面影响,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与工期风险。

涉及重点企业拆迁评估专题:针对宜兴市长盛佳石油有限公司开展综合价值评估,系统开展现场勘查与市场价值测算,科学确定本项目拆迁补偿概算的计价依据。

涉及油气管道安全性评价:结合重要油气管线产权单位要求,开展油气管道专项安全评价,确保符合管道保护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涉及高压线安全性评价:对项目范围内保留不拆迁的高压电力线路,按照电力产权单位及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开展高压线路专项安全评价,保障高压电力线路与工程建设双向安全。

梯子山隧道节点专项论证:既有梯子山隧道为整体式双跨连拱隧道,全长332m,运营限速80km/h,既有断面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指标要求,且不具备提速条件;受隧道自身结构制约,原位扩建难度大,加之该路段涉及宜兴太湖服务区、104国道、规划常宜高速二期及太湖(宜兴市)重要保护区等,各类控制因素复杂,同时事故率显著高于其他路段,运营安全问题备受各方关注,是本项目改扩建关键节点。本次研究依托改扩建实施契机,综合统筹运营安全、环境保护、工程造价、用地规模、交通组织、施工安全等要素,通过方案征集、多方案比选、发散思考、灵活设计等方式开展专项论证,为项目后续推进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服务区建筑及景观方案策划:针对宁杭公司天目湖、太湖共计两对服务区的地域特色,开展环境调研、场地布局及建筑设计指导、市场调研和商业评价定位、服务区经营生态策划、商业模式、招租建议、交通规划、室内装修方案设计以及后续施工图设计的咨询及项目整体评价等内容。(1)环境调研:按照“大美宁杭”总体思路,突出各服务区特色主题,差异化设计每个服务区主题特色,结合两个服务区的地域特色,为服务区的主题、定位和品质打造提出建议。(2)市场调研和商业评价定位:针对两对服务区的市场环境进行调研,根据服务区的地理位置、交通特点、消费层次、习惯等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调研,做出商业评价定位,并进行合理预测。(3)商业主题定位打造。以调研资料为基础,研究选择能够代表两对服务区属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具备市场识别性、能够聚客的商业、文旅、娱乐休闲、人工景观等特点,科学合理定位,建设“有特色,有记忆的服务区”,打造服务区新亮点。(4)场地布局及交通规划建议:服务区场地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形成功能分区分析图、场地总体规划彩平图,服务区绿色低碳、人性化设计等专项建议。(5)建筑方案设计:针对服务区建筑外立面开展系统化的设计工作,打造契合服务区主题特色、具有美学冲击力的外立面形象,并提交相应的建筑外立面方案设计效果图。宜兴太湖服务区还包含东区原老综合楼东侧利用现有鱼塘及周边土地结合交旅融合主题打造的太湖主题景观花园方案设计。(6)室内装修设计模块。室内概念方案设计:综合楼公共区域(公共走道、卫生间、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开水泡面间、司机之家、服务台等)室内风格概念设计,与商铺交界面区域设计指导原则,室内导视标识系统的设计意向,提供室内空间概念参考图;室内深化方案设计(效果图):主入口大厅效果图,公共走道效果图(包括顶面、地面、包柱、立面、公共休息区效果),卫生间、第三卫生间、母婴室、开水泡面间、司机之家、服务台等公共服务效果图,标准店铺门面形象效果图,标识导视系统设计效果。(7)服务区设计优化咨询:工程条件预留指导,店铺装修规范指导,日常运维、保洁流线、安全监控、节能考核等设计指导,办公、仓储等管理功能预留指导,其他设计优化建议(装修界面等)。“服务区建筑及景观方案策划”以计列暂估价形式纳入本项目合同范围,暂估价金额为500万元。项目实施期间将依法合规选定承担“服务区建筑及景观方案策划”工作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但不免除设计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单位选定后,由设计人自行与第三方服务单位签约、付款,按“服务区建筑及景观方案策划”项目的中标金额替换原清单中的暂估价。

收费政策研究:用好用足高速公路改扩建收费政策,保障运维阶段和建设阶段的衔接协同,同步开展收费方案论证研究,从立项策略、与扩建前收费政策的衔接、合理投资规模与节奏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项目有效投资和运营提供决策支撑。“收费政策研究”以计列暂估价形式纳入本项目合同范围,暂估价金额为50万元。项目实施期间将依法合规选定承担“收费政策研究”工作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但不免除设计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单位选定后,由设计人自行与第三方服务单位签约、付款,按“收费政策研究”项目的中标金额替换原清单中的暂估价。

除上述专项、专题研究外,与初步设计相关且项目报批需要的数字化设计;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工程地质勘察;重要管线探测(如有);车载移动激光扫描测量(如有);文物保护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不可避让论证;矿产压覆评估(如有);地质灾害评估(如有);节能评估报告(如有);技术标准论证(如有)等其他所有专项专题研究,其研究费用已包含在初测、初勘、初设文件编制费中,不再另行支付。其中,数字化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研究单位须对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建立BIM模型,提交数字化交付成果,并且需包含既有在役老路部分数字化设计的工作量,采用BIM技术的一切费用由研究单位承担,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所有提交的BIM数字化模型成果水平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通过各阶段相关审批部门的认可。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1)项目工可报告审查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2)各专项、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初步设计编制报批需要,初步勘察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的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某一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某一方)应完成过单条长度20km以上且累计长度100km以上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设计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应以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一家具有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2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楼

联系人:张佳

电话:15336368864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电话:13327718468、025-68023684 

联系人:许奕、张阳                   

工作QQ:2756338257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2在本次招标的淮徐高速公路宿迁南枢纽至林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项目HXKJ-SLD-SJ1标段、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项目CSKJ-LYD-SJ1标段共2个设计标段中,一家单位(包括其参加的所有联合体)只能中一个标段。

已在长深高速公路南京至宜兴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咨询项目CSKJ-NYD-ZX1标段中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的G25长深高速公路溧阳至苏浙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CSKJ-LYD-SJ1标段中不具备中标资格。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外省单位)咨询。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9.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8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许奕、张阳

电话:13327718468

 

2026年7月17日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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