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37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5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射一”南京至徐州、“纵五”邳州到溧阳的共线通道。该项目起自宿迁枢纽,向南经宿迁市、淮安市,止于与G25长深高速交叉设置的黄花塘枢纽,路线全长约136.9公里。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即XNYK-JL-SQ1、XNYK-JL-SQ3、XNYK-JL-HA1、XNYK-JL-HA3标段。
①XNYK-JL-SQ1标段桩号范围为K66+794.271~K93+300.000;
②XNYK-JL-SQ3标段桩号范围为K119+000.000~K143+940.000;
③XNYK-JL-HA1标段桩号范围为K143+940.000~K168+339.370;
④XNYK-JL-HA3标段桩号范围为K182+350.000~K203+684.081。
2.3招标范围
XNYK-JL-SQ1标段: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绿化、交安、环保、线外工程、房建区相关路面、桥梁钢结构制造驻厂监造等施工监理。
XNYK-JL-SQ3标段: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绿化、交安、环保、线外工程、房建区相关路面、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等施工监理。
XNYK-JL-HA1、XNYK-JL-HA3标段: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绿化、交安、环保、线外工程、房建区相关路面等施工监理。
2.4计划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026年9月至2029年10月,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施工”。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监理类)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B.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视同于副总监理工程师)。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施工”。
(3)其他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总监、副总监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3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程瑜
电话:025-84329688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1号悠谷9号楼12层
电话:025-52772820 13701580663
联系人:王蕊 周晓卫(项目组负责人)
工作QQ:3635426897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在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全线标段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已在XNYK-JL-SQ2、XNYK-JL-HA2标段中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的XNYK-JL-SQ1、XNYK-JL-SQ3、XNYK-JL-HA1、XNYK-JL-HA3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王蕊 周晓卫
电话:13701580663
2026年7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