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标段
(KCSJ-1) |
①负责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含机电、房建工程等)、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概(预)算文件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②设计图纸行业审查、报批配合。③施工配合、后续服务。④设计批复所需的专题研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超高压专项评估报告、泉水保护评价、防洪评价(除黄河特大桥外)、考古专项(文勘、文评、文保)、京沪高铁及京沪铁路涉铁及安评(两阶段)、京沪高铁、京沪铁路咨询(两阶段)、全线动画、涉路评价等)。⑤黄河大桥安全风险评估、黄河大桥防洪补救设计、黄河大桥水文补救设计、济平干渠通航论证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路行业(同时具有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1.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总长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 2.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隧道勘察设计业绩和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跨跨径不小于350m的特大斜拉桥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需满足上述要求。以上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同一业绩中包含以上两项或多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和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350m的公路特大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4.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隧道勘察设计项目的隧道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勘察监理及双院制咨询标段
(SYZZX-1) |
①负责全线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含机电、房建工程等)、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咨询、概预算审查配合、设计方案优化等。②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以及报告评审等后续服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公路行业(同时具有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1.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总长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2.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隧道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业绩和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跨跨径不小于350m的特大斜拉桥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业绩。 注:以上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同一业绩中包含以上两项或多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和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座主跨跨径不小于350m的公路特大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4.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隧道勘察设计项目或双院制咨询项目的隧道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