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交公路函〔2023〕219号文批准建设,房建工程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6〕5000056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镇海区,接杭甬高速宁波段一期工程威海互通,终点位于北仑柴桥附近,接正在施工的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柴桥枢纽预留节点,路线全长26.15km。全线共设置桥梁23.041km/7座,隧道1.14km/1座,桥隧比为92.47%。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威海互通、戚家山复合枢纽、新碶互通、陈华霞浦复合枢纽、柴桥枢纽),服务区1处(千亩岙服务区)、匝道收费站3处、桥隧管理站1处(与戚家山收费站合址建设)、管理分中心1处(包括1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用房、辅助用房)、隧道变电所及消防泵房1处。同步建设进港路还建道路长度约7.0km(含新碶互通连接线约2km、进港路还建工程约5km)。概算总投资约218.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18.5亿元。
本次招标为1处服务区(千亩岙服务区)、3处收费站〔戚家山收费站(含桥隧管理站,合址建设)、新碶收费站、陈华收费站〕,1处管理分中心(戚家山管理分中心,位于戚家山互通)(包括1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用房、辅助用房)、1处隧道变电所及消防泵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815.13平方米,房建工程概算建安费约22132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所有建筑及构造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除单跨抗震设防等级为二级,其他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三级。使用荷载:通信机房8.0KN/m2,电源室10KN/m2,控制中心8.0KN/m2,其余按《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采用。设计要求: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重要性为标准设防类(丙类),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收费大棚及加油站顶棚采用钢框架,其余单体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千亩岙服务区综合楼、新碶西收费站站房、各站点辅助用房采用浅基础,其余单体采用桩基础。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即第FJ01标段、第FJ02标段:
(1)第FJ01标段:
①本标段主线起讫桩号范围为:K9+963~K10+417。
②区域为:千亩岙服务区房建工程。
③主要施工内容为标段范围内所有房建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不含服务区二次精装修内容)、加油站工艺及设备(暂估价)、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水池及房建区域内景观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建筑面积约为6326.98㎡,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标段概算建安费约11907万元。
(2)第FJ02标段:
①本标段主线起讫桩号范围为:戚家山互通收费站K7+050~K7+350、新碶收费站K10+725~K13+600、陈华互通收费站K20+425~K20+715。
②区域为:戚家山管理分中心(含养护工区、管理用房1、管理用房2、辅助用房)、戚家山收费站(含桥隧管理站)、新碶收费站、陈华收费站(收费站均包括收费大棚、收费岛)、隧道变电所及消防泵房等。
③主要施工内容为标段范围内所有房建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水池、充电桩及房建区域内景观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建筑面积约为10488.15㎡,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标段概算建安费约10225万元。
2.4 计划工期:334日历天(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工程除外),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本项目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通车之日起计算,保活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实际绿化工程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房建工程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绿化工程除外),绿化工程保修期同缺陷责任期。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工程,且施工环境复杂、实施难度高、涉路施工安全风险大,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FJ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第FJ02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座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059291
电子邮件:8692587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
联 系 人:朱伟(招标代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1-85393046
电子邮件:2134523034@qq.com
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