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HRXDFJSJ-1标段招标公告

   2026-06-05 路桥招标网115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511GL-1260030011.招标条件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
 
招标编号:HBSJ-202511GL-126003001
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G42沪蓉高速与G70福银高速(武汉绕城高速东段)相接的既有新集枢纽互通东,经长江新区、黄陂区和东西湖区,止于G42沪蓉高速与G4京港澳高速(武汉绕城高速西段)相接的既有东西湖枢纽互通,顺接沪蓉高速公路武汉至荆门段,与在建京港澳高速东西湖至军山段(武汉绕城高速西段)改扩建工程交叉,全长约48.4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拼接加宽段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幅维持原宽度)。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0处,其中,新增临空互通1处,原位改扩建新集(枢纽)、黄陂、横店(枢纽)、盘龙城、黄花涝柏泉、东柏(枢纽)等互通7处,原位利用喻家(枢纽)、东西湖(枢纽)等互通2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估算总投资为91.71亿元。
其他:本项目房建工程情况详见附录六房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详勘定测和施工图设计(不含加油加气站)并经图审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调整工程概(估)算资料编制(如有),工程量清单编制,并负责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和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区景观(含建筑景观)专项设计、收费管理所(含收费天棚)、服务区(含配套工程)、停车区等总图、建筑、结构、安装(含:电气、给排水、建筑智能化、消防、通风空调)、服务区配套工程、装饰装修、充电桩、污水处理、房建区景观等专项设计。(2)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接收初步勘察、设计资料并进行详细勘察、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并应招标人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设计优化,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RXDFJ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7。其中:/。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为15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预计服务期60日历天;施工期预计服务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预计服务期720日历天),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06日至2026年06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负责人:
肖约、潘梦夏、胡健平
电话:
027-83867447
电话:
027-836175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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