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江西武宁(鄂赣界)至吉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6] 250号及交通部交公路发[2006] 261号文批准同意建设,已列入国家重点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江西省交通厅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组织建设,决定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路线全长285.809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光电缆线路工程、用户配线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隧道机电及消防工程、通信管道等施工监理服务,共分为2个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
二、本项目机电工程计划于2006年 12月份开工,计划前期监理服务时间1个月,施工期监理服务时间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含试运行期监理3个月)时间24个月。
三、对投标人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四、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6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 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报名时还须提供一份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西省交通厅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领取告知书,在认真阅读并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如参与2个合同段的投标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每个投标人可参与2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可中1个标。
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按人民币 5 万元/合同段提交投标担保金。
开户单位:江西省交通厅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高县支行
帐 号:1508240139022118881
八、招标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厅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上高县锦江大道96号 邮 编:336400
电 话:0795-2521773 传 真:0795-2521783
联 系 人: 蔡晓芳
江西省交通厅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2006年 9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