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线路长35.136km,其中嘉兴经开区境内1.506km、南湖区境内18.553km、嘉善县境内15.077km。其中地下段长9.47km、占比26.96%,过渡段长0.352km,路基段长4.472km,高架段长20.842km,设站8座,其中地下站3座(嘉兴南、曹庄、嘉兴科技城),地面站1座(归谷),高架站4座(湘家荡、七星、嘉善、枫南)。其中与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离为4.572km,最大站间距7.500km,位于嘉善站至枫南站,最小站间距2.883km,位于曹庄站至嘉兴科技城站。新设七星车辆段、嘉兴南站线网控制中心和七星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各1处。本线与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在嘉善站互联互通,共享七星车辆段和嘉兴南站线网控制中心。采用市域(郊)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交流25kV供电制式,正线数目为双线,市域C型车,列车运行控制方式为CTCS-2+ATO。
(二)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范围为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全线及七星车辆段出入段线桥梁段轨道和声屏障工程。其中,(1)轨道工程包括正线及配线:DK0+000~DK35+135.900(其中DK13+783.000~DK35+135.900,位于邻近沪昆铁路工程范围内);嘉善站两台四线的小里程咽喉区设计起点至大里程咽喉区设计终点范围:JSDK24+283.748~JSDK25+163.846(枫南线与西塘线分界里程),位于邻近沪昆铁路工程范围内;出入段线高架桥范围:CRDK0+000~CRDK1+863.515;(2)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工程施工图3m高声屏障总设计长度单线11184延米,全部位于邻近沪昆铁路工程范围内,其中桥梁段3.0m高直立式声屏障长度10604延米,路基段3.0m高直立式声屏障长度580延米。监理工作内容涵盖上述范围内的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轨行区管理、场地管理监督等,并包含项目前期准备、施工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约881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工作内容至少须包含轨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
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监理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一个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国内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工作内容至少须包含轨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及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8日。
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及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5月1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 2026年5月2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8日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担保公司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网上支付保证金作为一款在线产品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偶发的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拥堵、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投标人应及时向银行反映,并通过应急方式处理投标相关工作。
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①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②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③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④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⑤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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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地址: |
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庆丰路2751号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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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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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3-8232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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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01 李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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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26880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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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督: 地 址: 电 话: |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嘉兴市秀洲区常秀街1250号 0573-83680315 |
日 期: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