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报名截止:2011-05-05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青年路跨越宁靖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BT项目
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青年路跨越宁靖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实施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二、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青年路跨越宁靖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的投资建设和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大桥、两端的道路接线及路灯亮化和其它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设计、跟踪审计和监理工作等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年路跨越宁靖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BT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
3、工程规模:青年路跨越宁靖盐高速公路大桥工程BT项目,起点为新区经二路,设高架桥上跨新区经一路、宁靖盐高速、景观风光带、大马沟河、新204国道,终点与市区经一路平交。宁靖盐高速~市区经一路段设置辅道与新204国道平交。道路总长约1.8公里(高架桥梁总长约1120.6米,其中小箱梁桥760.6米,连续梁桥360米),工程建安投资约1.6亿元。
4、工期要求:2011年5月开工,确保2012年12月竣工通车。
5、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2、回购主体: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3、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回购期限:四(4)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即开始回购。
5、回购款支付比例:回购期内分五次等额回购。首期回购款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次日起的第三十日付回购款的20%;第二次是通过竣工验收12个月后的第三十日付回购款的20%;第三次是通过竣工验收24个月后的第三十日付回购款的20%;第四次是通过竣工验收36个月后的第三十日付回购款的20%;第五次是通过竣工验收48个月后的第三十日付回购款的20%。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为其后的工作日。
6、回报率:工程建设投资回报率按年利率8%计算(建设期不计投资回报)。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主项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具有主项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项目经理均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资格预审合格的建造师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丰富,近5年内(2006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体桥梁工程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施工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工程资料及工程照片等,并附业主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5、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25日之间,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册地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和山东省的,可凭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到盐都区检察院开具证明,也可到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投标人注册地在其他省市的,到注册地检察部门开具证明。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如未提供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要求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点击下载)
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26日8:30至2011年5月5日11: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文件袋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后,投至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办公楼一楼西侧大厅)1号投标报名箱中: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8)上述第六(4)项目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要求的工程资料;(10)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自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25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1)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组成人员(至少8人)201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达到连续缴费时间要求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的证明,须明确标明名单及连续缴费时间);
【注:1、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请在盐都招标投标信息网主页(http://www.ydzb.gov.cn)招标信息栏中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有关章印;2、如因投标人未标明项目名称或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投入指定报名箱,而造成其资格预审文件被提前开封或漏开封,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除本公告特别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少上述资料中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八、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招标人将逐一进行考察。经招标人考察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放前需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1800万元,并在开标前缴纳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账户转(汇)入: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新区分理处
,账号:426901040006806),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0158房间,电话:88112680)开具收据。招标人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如下:1)项目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全部进场经招标人确认后退还30%;2)桥梁桩基施工结束,退还40%;3)桥梁合拢,退还20%;4)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退还。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点击下载)。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8422936。
招标人:盐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王浩
联系人:甄磊
联系电话:15861979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俊芳
联系人:徐林
联系电话:1560510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