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大庆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大广高速大庆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6]8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
(1)路面承载能力提升19.708公里(机场连接线、机场至广电桥主线段、徐地房子互通、龙凤收费站、3 处沉陷),边坡处治 2.109公里(12 处))。
(2)交通安全设施75.037公里(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防撞垫、轮廓标、防眩板、隔离栅等)。
2.2建设地点:大庆市。
2.3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交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1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设一个标段,为J1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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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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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
大广高速公路大庆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
2637219.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注: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上述施工监理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施工监理。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
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6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 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 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21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459-6550617
招 标 人: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新城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9-2798788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9号
联 系 人:周川森
电 话:0451-58864827
电子邮件:cqtzc11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