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华西路(非涉铁部分)监理服务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4〕144号、沧发改投资〔2025〕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沧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9597.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3337.37万元;建设规模:石港铁路沧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石港铁路沧州西站为基础,建设集火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社会车辆换乘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站前广场包含广场用地39640㎡,公共绿地9784.1㎡,总用地面积共计49424.1㎡,约74.14亩。主要建设公交枢纽、停车场、道路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520m2项目建成后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51个、充电桩66个。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州市高铁西站片区以及沧州市沧县西部,狮城大道至新安大道。
??2.2招标范围:新华西路工程占地面积7.6198公顷,本项目按照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5米标准建设,起点顺接既有新华西路,终点连接既有新安大道,道路全长约1400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华西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服务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过程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37800.00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其他: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能在本项目履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8其他要求:提供近期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0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15 09:00至2026-04-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7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项目为“双盲”“异地”“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9.3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王晓阳 ,联系电话:1873277070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亿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89号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叶之恒 |
项目负责人: | 王晓阳 |
| 电话: |
0317-356102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873277070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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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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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人民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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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8662501001000559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