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武鄂高速公路(武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人WETZR-1标段招标公告

   2026-03-31 路桥招标网246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603GL-0300010011.招标条件S7武鄂高速公路(武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
 招标编号:HBSJ-202603GL-030001001

1.招标条件

S7武鄂高速公路(武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具本项目工程行业审查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推进。武汉市人民政府已授权武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通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已经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招标人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扩建起点位于龚家岭,终点位于新桥互通,全长约19.9km ,以既有公路走廊为基础,采用两侧拼宽、两侧分离新建的方式。既有龚家岭收费站东迁5.6公里并进行扩建,起点至新主线收费站采用智慧扩容设计,维持路基宽度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维持100公里/小时;新主线收费站至终点为路基宽度42m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提升至120公里/小时。改扩建涉及桥梁7405m/18座,其中特大桥3306m/2座,大桥3763m/7座,中桥201m/4座,小桥165m/5座,桥隧比37.2%;共设4处互通,新增互通一处(八吉府大街互通),原位改扩建3处(邹黄枢纽、白浒山互通、新桥互通);设服务区1处,为清潭湖服务区(原位扩建),主线收费站1处(移位扩建),新增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掉头车道1处。估算总投资约30.5亿元。

既有项目概况:既有项目起点在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与武汉市三环线青化互通相接,终点在武汉市洪山区左岭镇与武鄂高速鄂州段相接,全长约19.9公里,起点至邹黄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邹黄互通至终点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全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收费期限起始日期为2010年10月16日,截止时间为2041年1月2日,现运营单位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对原运营单位收费权益的补偿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WETZR-1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

合同估算价:约305000万元。

2.3其他:(1)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签发项目施工许可并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若项目符合国家或湖北省相关补助资金的申请条件,招标人将在权限范围内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3)本项目建成通车后,收费权益由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公司应对原运营单位的既有项目在原收费期限内的收费权益进行补偿。

(4)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暂行认定标准的通知》,本项目桥隧比大于30%,认定为第三类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无民营企业参与的,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在特许经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的规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民营企业参与的,则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8名。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2)武汉市的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均不得以独立投标人形式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招标文件中的民营企业指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应穿透计算国有控股企业中的民间资本参股比例,民间资本参股不低于35%的国有控股企业仍为国有控股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联 系 人:王静

电    话:027-82858908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22层

联 系 人:姚明、潘梦夏、李超超

电    话:027-8361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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