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0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补助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汉江崔家营枢纽二线船闸建设规模为单级单线Ⅱ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为 300×34×5.6m(长度×宽度×门槛最小水深)。近期单向年通过能力 2693 万吨,远期单向年通过能力 3014 万吨。船闸主体段总长 387m,其中上闸首长 42m,闸室长 300.0m,下闸首长 4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工程及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桥梁工程、汉十铁路崔家营汉江特大桥桥梁防撞工程、其他工程等),其中拟建交通桥为船闸枢纽内部车辆通行道路,按照四级公路进行设计,路基宽度 8.5m,桥梁净宽 7.5m,设计速度 20km/h,车道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桥梁全长1051.5m,主桥桥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桥。工程总投资概算约13.1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上闸首、闸室、下闸首和连接坝为2级,导靠船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上下闸首、闸室采用整体式坞式结构,上下游导航墙采用重力式空箱结构、半重力式结构,上下游靠船墩采用桩基承台墩式结构。上下游引航道护坡型式采用连锁式护坡砖、六角块护坡、铺石护坡及抛石护坡。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主体工程施工工作。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建筑物工程、土方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液压启闭设备安装工程、台车式启闭机及固定卷扬机安装工程、电气工程(供配电及照明系统和通信广播系统等)、桥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导助航设施、锚地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CJYCZSG-1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
合同估算价:79000万元。
2.3 其他:(1)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施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2)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船闸工程施工任务;(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任务分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 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2月 28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岘山路38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0-3622558
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 编:430051
联 系 人: 陈力、卢庆伟、肖敏
电 话: 027-84879902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