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标段一)招标公告

   2006-11-14 不详 佚名 8390

公招 号

1.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经穗发改城[2006]58号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总长约 7.14 km的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本标段预发包价约350万元。

2.2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桩基钻芯检测。

2.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4检测工期为施工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检测企事业单位,均可就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桩基检测(标段一、标段二)的报名和投标,但二个标段不可以兼中,如果一个单位同时被评委推荐为标段一和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单位保留投标限价标值大的项目,另一个标段由第二名、第三名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3具备市政工程检测资质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须经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证明并颁发CMA认证合格证书(与检测内容、企业资质范围相对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4.4具有工程桩质量检测证书。

4.5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时间:2006年11月 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2006年11月 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83313605 传 真:83311714

6.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方法如下:

6.1标段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该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6.2标段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则随机抽取12家作为该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6.3 该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6.4 资格审查办法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6.5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严格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7.1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7.2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说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审委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不少于3个月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系统内的投标资格,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另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的授权代表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

3、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年]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4、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5、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当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后将投标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6、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的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三楼303

日 期:2006年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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