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
|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822室 |
|
|
项目名称 |
S68旌德至绩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5039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重庆市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66号2幢 |
|
|
投标报价:11904000元 |
|
|
工期: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93.45分 |
|
|
项目负责人:杜文涛 |
|
|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NO.011901000104、JGJ092669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黔江过境高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曲靖市麒麟至师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其他:/ |
|
|
企业业绩: 1、重庆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 2、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丰都至忠县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贵阳(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 2、重庆巫溪至陕西镇坪高速公路(重庆段)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安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昌鼎科研检测有限公司(成员) |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19号 |
|
|
投标报价:11945170元 |
|
|
工期: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93.23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齐 |
|
|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9342022000602029266、JGJ123474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第三驻地办(GX-J03) 项目负责人业绩:宁国至绩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一监理组 其他:/ |
|
|
企业业绩: 1、滁淮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路基路面第一驻地办 2、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路基工程第三驻地办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路基工程第三驻地办 2、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第三驻地办(GX-J03)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牵头人)、中检国测(安徽)科技有限公司(成员)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6号 |
|
|
投标报价:12226005元 |
|
|
工期:66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36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
|
|
综合得分:93.03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凤炳 |
|
|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2019)934010632、JGJ113198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甲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WHJL-ZJB路基路面总监办 项目负责人业绩: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路基路面第四驻地办 其他:/ |
|
|
企业业绩: 1、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寿县(保义)至颍上(南照)段SY-ZJB路基路面总监办 2、G3W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池州至祁门段CQ-JL-01路基路面总监办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济南至祁门砀山段第一驻地办 2、铜南宣高速公路路基第四驻地办 |
|
|
企业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63-202002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鹿工,联系电话:0551-6587586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