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39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3〕100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崇阳县、通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虎爪村南侧,与武深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0+118. 501,过崇阳县沙坪镇北,跨隽水河,与杭瑞高速公路相接,经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乡、关刀镇、塘湖镇、麦市镇,止于鄂赣两省交界的南楼岭隧道,与拟建的江西省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对接,终点桩号K39+758.285,路线全长39.639km。主线共设桥梁11624.8m/35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其中特大桥1021.2m/1座、大桥10275.6m/30座、中桥328m/4座;隧道1425.6m/0.5座(南楼岭隧道全长2743.6m,其中湖北境隧道长1425. 6m); 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崇阳西枢纽、沙坪北、沙坪东枢纽、通城东、麦市);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监控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通城东连接线起于周家楼附近,与S362平面交叉,起点桩号
LK0+170,止于通城东互通收费广场,终点桩号LK4+180。路线全长4.01km。连接线设大桥247m/1座。概算总投资约54.59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建设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TXJA-1标段:K0+118.501~K20+960范围内的防撞护栏(不含混凝土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含收费站所)、声屏障、防落物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TXJA-2标段:K20+960~K39+758.285范围内的防撞护栏(不含混凝土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含收费站所、服务区等)、声屏障、防落物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TXJA-1、TXJA-2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TXJA-1标段2025-12、TXJA-2标段2025-12。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TXJA-1标段7000万元、TXJA-2标段7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11月 13日至2025年 11月 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月 4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村民委员会副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5-818108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7-83637089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