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5〕203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11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136号)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省本级一般债券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3.63公里,其中:新建13.6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10.5米。全线共设桥梁5849.72米/3座,其中:特大桥5741米/1座,中桥108.72米/2座,涵洞13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0处,养护道班1处,简易停车区2处,交调站1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2处、交调设备1处,房建1处800m2,交安工程13.63公里。
特大桥起点桩号K2604+762,终点桩号K2610+503,桥梁全长5741米,分别包括同江侧堤防背水侧引桥2x40米+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同江侧跨堤桥36.5米+65米+36.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同江侧堤防迎水侧引桥12x(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汊河桥55米+3x90米+5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沙洲引桥2x40+3x(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115+2x280+115米混凝土斜拉桥,绥滨侧堤防迎水侧引桥15x(3x40米)+3x35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绥滨侧跨堤桥55米+90米+5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绥滨侧堤防背水侧引桥3x40米+2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跨越主河槽,绥滨侧主孔为通航孔。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2.99亿。
2.2建设地点:同江市、绥滨县。
2.3监理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计划交工日期:2029年7月。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按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负责所辖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环保及绿化、交通工程及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以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2.5质量要求:公路工程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房建工程服务质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公路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机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房建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公路工程与机电工程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房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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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里程 (公里) |
对应施工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估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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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13.63 |
所有施工标段 |
负责所辖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以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资质与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项目;
(2)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特大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①上述施工监理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监理,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
3.1.4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试验室主任,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
3.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负责机电监理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联合体投标具体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项请参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服务指南”栏目。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1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二楼开标室。
5.2.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41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山路113号
联 系 人:柴女士
电 话:0451-55553971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5-8014/8027
电子邮箱:zhaobiaosiz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