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2 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166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都市圈环孝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钢结构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
建设规模: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起于孝感市汉川市南河乡荷花桥村、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道百赛村之间的孝感市与武汉市交界处,对接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段﹐路线向北途经马口镇、庙头镇(设特大桥跨汉江)、城隍镇、汉汉湖养殖场、刘家隔镇,止于麻河镇以北的竹林境,对接已建成的孝汉应高速公路终点。路线全长40.727公里,设汉川西互通连接线5.04公里。桥梁28015米/15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估算总投资为89.12亿元。
其他:XGNGJG-1标段钢结构制造总重量约:14789吨(钢结构桥梁具体型式及数量详见附表1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钢结构桥梁明细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招标范围:
XGNGJG-1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钢箱梁、钢混组合梁、钢锚箱(含主塔及主梁)、检查车、附属设施等(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的制造、运输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制造所需钢材(不含以下材料:Q345qD钢板、Q235C角钢、Q235C钢管、Q355C钢板、Q390C钢板、Q345B角钢、Q355D钢板、Q420qD钢、Q235B钢等)的采购、运输、验收、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钢材预处理、自检、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及吊装配合等;
(2)负责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3)负责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在土建施工单位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
(4)负责检查车等检修养护系统(含检修道护栏、检查车轨道)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235B、Q235D、Q355D钢板)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
(5)负责附属设施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灯柱底座板、泄水管、路缘石、集水槽、后期工程预留件等制造的材料(不含以下材料:Q345qD钢板、Q235C角钢、Q235C钢管、Q355C钢板、Q390C钢板、Q345B角钢、Q355D钢板、Q420qD钢、Q235B等)采购、验收、钢材预处理、制造、运输、焊接、现场缺陷的修补等;
(6)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航标工程、健康监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伸缩装置、支座、阻尼器等)的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
(7)负责临时拼装场地(如有需要)的建设,拼装场地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
(8)负责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
(9)本项目所有桥梁均由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负责钢主梁节段等钢梁在施工现场的卸车、存储、保管、转场以及钢主梁节段的吊装、精密就位以及吊装过程中的支架搭设等;钢梁及其附属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均由本次招标对应标段范围的中标人完成;
(10)涂装工作的施工单位由发包人另行确定,投标人需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
(1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GNGJG-1标段。
计划工期: 5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保修期为5年。
合同估算价:XGNGJG-1标段:9100万元。
2.3其他:交货地点: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各标段桥位现场为准。
预计供货期: 51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为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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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湖北交投都市圈环孝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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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仙女湖路118号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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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32000 |
邮编: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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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夏女士 |
联系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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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12-2618078转8216 |
电话: |
027-836325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