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环湖公路左口至光昌段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杭交复[2007]11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7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湖公路左光段工程建设处(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的实施和完成及一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及貳级以上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b.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含临时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二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S01合同段由K0+000至K3+000,长3km,其中大桥一座长270m(单跨30m、水深20m),隧道一座长340m;S02合同段由K3+000至K9+678,长6.678km,其中隧道一座长180m;路基宽8.5米,技术标准为公路二级。b、施工监理招标为一个合同段(K0+000~K9+678),长9.678km,(其中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内容)。
有意向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可参加投标,每个投标施工企业只允许报一个合同段,如遇到两个标段报名单位比例失调,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服从调整结果,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可于2007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a、施工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正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本人(本单位施工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b、监理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正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到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龙门坑村21号)洽购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300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彩色打(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请各合同段的施工企业派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标书编制人,监理企业派似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出席现场考察(交通工具自备)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 2007年3月24日9:00(北京时间)
考察集合地点:千岛湖镇阳光码头(淳安县交通局对面)
标前会议时间: 2007年3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地点:淳安县交通局(地址:淳安千岛湖镇阳光路106号)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0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办(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3#),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委任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必须与参加现场考察时项目经理同一人)出席。
7、投标人应在2007年4月9日16时前,a、施工企业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5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b、监理企业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至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淳安千岛湖镇龙门坑村21号,联系人:童长友,电话:64831169),出具银行汇票的银行级别:县、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招标人开户名称: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淳安建设银行
帐 号:33001617635053003447
招标人地址:淳安千岛湖镇龙门坑村21号
邮 编:311700
电 话:0571-64831169
传 真:0571-64822556
联系人:吕先生 童先生
招 标 人: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湖公路左光段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淳安县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