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已分别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74号)、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核准的批复》(天发改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建设资金来自天门市人民政府和企业共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分别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的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境内
建设规模: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路线起于起于天门市岳口镇徐越村,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对接,路线向西延伸,先后经汪场镇南侧、蒋场镇北侧、蒋湖农场北侧止于天门市多宝镇文湖村附近的天门荆门市界处并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该项目全长46.816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6868.6米/53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62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中心桩号位于随岳高速K116+250.82处,起于K115+770,止于K116+890,长约1.12公里。互通设置匝道5条,主线新建桥梁36米/1座,拼宽桥35米/2座,匝道设置桥梁36米/2座,收费站1座,收费管理所1处。主线设计车速10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5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其他:施工监理所对应的施工标段划分详见附录8 施工标段划分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段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房建区场坪、机电预留预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环境保护等工程(不含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TMXJL-1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监理服务期为182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09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100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监理服务期为12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54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4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645235万元。
2.3其他:监理机构设置: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已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驻地办由中标人组建)。驻地办应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总监办要求设立现场监理组,并组建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此外,招标人将另外依法合规确定单位组建中心试验室、机电监理、房建监理、水土保持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施工标段的监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3)因本项目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均需公开招标,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与本项目中心试验室不得属于同一母体,已取得本项目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武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天仙大道8号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430030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人:贾骏
电话:0728-5339288 电话:027-83860897
2023年10月2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或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监理业绩。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
注:1、“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路基路面分项)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桥梁分项)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
试验室主任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施工工地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
安全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合计 |
5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7、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0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属社保机构2023年01月份以来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9、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
/ |
/ |
/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监理服务期限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监理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的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10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
11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且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
12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3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8)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或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
14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监理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监理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15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6 |
主要监理人员 |
1、驻地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路基路面分项)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3、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桥梁分项)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4、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施工工地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5、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7)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0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8)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属社保机构2023年01月份以来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9)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
17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18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9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0)投标人不得委托已经取得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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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清单说明、监理服务费报价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6)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3.5%。 |
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各项目报价超过对应项目的分项限价。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录8 施工标段划分表
监理标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桩号 |
对应施工标段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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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XJL-1标段 |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 |
TMXTJ-1标段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K37+390.2~K65+639, 28.2488km(一期土建);K37+390.2~K84+117.137,46.816km(二期路面) |
标段桩号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绿化工程;全线路面工程。(含:①一般桥梁20637m/29座;②路基工程;③岳口枢纽互通,汪场互通,蒋场互通,蒋湖互通,其中岳口枢纽互通为天门东段实施后剩下的一半;④绿化工程;⑤全线路面工程46.816km。不含:①房建;②交安机电。) |
TMXTJ-2标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K65+639~K73+425,7.786km |
标段桩号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绿化工程。(含:①一般桥梁5571m/11座,跨G348为40+65+40钢箱梁;②路基工程;③多宝互通,天门西服务区;④绿化工程。不含:①房建;②交安机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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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XTJ-3标段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K73+425~K84+117.137, 10.6922km |
标段桩号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绿化工程。(含:①一般桥梁10694m/13座,跨天北干渠为72+125+72m变截面连续梁;②路基工程;③绿化工程。不含:①房建;②交安机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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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 |
SJHSG-1标段 |
K115+770~K116+890 1.12km |
标段桩号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交叉工程、绿化工程。 |
注:本施工标段划分表内容仅作参考,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