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以及黄河流域兰州段重点廊道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三廊道)打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已审查,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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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项目
该项目起自兰州新区西南侧,接在建的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止于城关区九州北,接拟建的乌玛高速公路九州北至兰州南段(二期工程),全长49.775公里。同步建设京藏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长10.177公里;连霍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长1.909公里;新区南、兰州北2条连接线,共长8.955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京藏、连霍联络线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目前正在开展清算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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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兰州段重点廊道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三廊道)项目
该项目主要分为“省门第一道”生态修复区域、中通道生态修复区域和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项目生态修复区域等三个区域进行建设,建设项目总面积69121.43亩。其中:“省门第一道”生态修复区域位于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城关区盐场路街道、永登县树屏镇,人工造林49762.70亩;中通道生态修复区域位于城关区及安宁区城区北侧荒山,涉及草场街街道、忠和镇、九合镇,人工造林9432.73亩;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项目生态修复区域位于城关区城区北侧荒山,涉及青白石街道、盐场堡街道,人工造林9926.00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人,标段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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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计划合作期限 (以最终批复期限为准) |
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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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TDTZR-1 |
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以及黄河流域兰州段重点廊道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三廊道)打包项目投资人 |
合作期42.5年,其中:中通道项目建设期2.5年,运营期40年,若中通道项目提前建设完成,则提前进入运营期,运营期年限不变,运营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期3.5年,项目公司建设完成并管护3年经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指定机构负责运营维护,并承担运营维护费用,具体事宜由项目公司、市政府及其指定机构另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 |
中通道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利息后总投资126.601309亿元;生态修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2.101543亿元。 |
2.3操作模式
2.3.1由中标投资人依法成立项目公司(投资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100%,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的使用者付费收入、开发路衍经济的方式)来收回投资、建设以及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项目的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2.3.2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项目公司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2.4 投融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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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比例
该标段项目包总投资约138.702852亿元,其中: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投资人资本金出资为项目总投资的20%,最终根据项目实际融资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如未来因融资需要增加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人有义务筹措相应资本金,政府方对投资人增加的资本金部分不负有补偿责任。
黄河流域兰州段重点廊道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三廊道)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最终根据项目实际融资需要及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如未来因融资需要增加项目资本金比例的,社会资本有义务筹措相应资本金,政府方对社会资本增加的资本金部分不负有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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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兰州新区至兰州段资金安排确认函》(交规划〔2018〕881号),交通运输部对本项目安排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35.31亿元,其中已投入项目约21.83亿元,剩余约13.48亿元尚未使用;其他内容详见项目合同。生态修复项目拟申请中央预算内国土绿化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省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等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强省会专项补助资金,待申请资金到位后根据资金用途投入项目;其他内容详见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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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措资金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资本金、建设期补助之外的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协助,但不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3.1.4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投资能力以2022年度净资产数值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12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
3.1.5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整体)近五年以来(自2018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参与过1条总投资140亿元以上的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含在建项目)。
3.1.6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运营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运营或勘察设计服务可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的则由项目公司另行公开招标确定)。
3.3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凡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在甘肃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独立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当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3.5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10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5.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成员总和累加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确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投融资项目可以是单独投资参与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投资项目,投融资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成员总和累加确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s://dzfw.ggzyjy.gansu.gov.cn/UserLogin.aspx)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5.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9-27 18:00 至 2023-10-29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5.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5.6 其他补充内容: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参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手册”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8793107803”,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
6.2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15日11时00分。
6.3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电子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号。
开标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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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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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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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 系 人:白映强
电 话:189********481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1816室
联 系 人:兰立松 龚建斌
电 话:0931-8187316 18501027351 18153961007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562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