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78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6〕120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6〕292号)批复,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建设。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特许经营者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联合体,招标代理为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措并组建项目公司晋城晋建东南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 39.581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6.7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设桥梁10573.5米/24座(其中含大桥23座),隧道667米/1座,涵洞28道,通道24道,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超限检测站3处。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绿化、机电、外供电、路线交叉、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监控通信分中心、隧道管理站、超限检测站等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交(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共计 3个标段(JL1~JL3),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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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标段 |
桩号 |
监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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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K0+000--k18+40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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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K18+400--K30+74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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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39+581 |
全线交安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外供电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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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K30+740--K33+440 K34+658--K39+581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 |
2.3监理服务期:
JL1、JL2、JL3 标段:6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4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4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质量评定为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JL1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JL2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关于资质的规定和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提供。
JL3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注: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和机电专项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监理企业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监理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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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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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4)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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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4)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5)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新(改、扩)建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7)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电力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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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
注:
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多个专业工程监理内容时,上述专业工程监理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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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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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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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 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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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注:若某一项个人业绩中同时涵盖多个专业工程监理内容时,可分别予以认定。
JL1~JL3 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从业人员/监理人员>信息查询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JL1和JL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JL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 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目前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3.4.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 年9 月至今)监理过的工程,未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3.4.3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4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3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4.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3.5 与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与其具有3.3项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07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获取方法: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jt2.jcebid.com)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 栏 目 进 行 注 册 , 详 情 请 查 看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注 册 指 南 ( 网 址 : 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 09时00分
5.2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方式开标(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出;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6-2050092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买先生
电话:0356-2229211
电子邮件:jczjsjy@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路111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6-2050092
电子邮件:jtjxm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7号94幢A座5层0504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19722738962
电子邮件:guoyangzhaotou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