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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05-31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辽委发[2022]26号)批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工可审查会 审查通过,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哈高速公路南票互通与锦州互通之间,勾家窝铺中桥以东约200米处。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设置互通式立交后,路线向南布设,经古井村、尹屯及四方台村,先后在庞屯附近跨越G102京抚线、在四方台附近跨越疏港公路后进入开发区。路线穿越汉拿电机西侧规划厂区及在建辽宁宇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氢化C9企业)厂区东侧,终点位于中铁上海工程局建筑公司机电分公司以南、岷江街以西地块,设置主线收费站,高速公路主线全长约10.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置岷江街连接线起于主线收费站,跨越高天铁路、锦州港环线铁路,终点顺接岷江街,连接线长约1.71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不含连接线)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2.3服务周期:自2023年7月1日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408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下述相关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②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08、024-83211960

  传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传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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