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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2023-01-16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先行开展招标工作的复函(冀发改函【202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机构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基本情况:廊涿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列入《河北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河北省高速公路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对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完善大兴机场周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起点位于廊坊西互通,起点桩号K237+107,向西跨天堂河、永定河,经固安东互通,下穿京雄城际高铁(分离立交)后至礼合务,下穿京九铁路(分离立交)、国道106后,继续向西经十里铺跨大广高速(枢纽互通)、牤牛河,与京雄高速交叉(枢纽互通),经东湾互通后跨白沟河至柳河营南,再向西经京白公路、京港澳高速(枢纽互通)、林家屯,上跨国道107、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后,止于京广铁路分离立交西侧桥头,终点桩号K294+686,全长57.579Km。按平原区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42m,为全封闭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投资估算总金额95.88 亿元

2.1.2改扩建方案及标准:综合交通量预测结果、改扩建难易程度以及投资规模等, 方案拟为“原路拼宽+局部路段分离加宽”的改扩建模式。全线以沿旧路两侧加宽为主,永定河特大桥段、京九铁路段、京广铁路段分离加宽。全线按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JTG D60-2015),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1.3 项目主要工程量:全线改扩建特大桥3座,总长13458米,大桥6座,总长1886米。中桥8座,总长485米;小桥23座,总长436米;涵洞8道,通道24道,互通式立交11座,分离式立交31座。房建工程包括7处收费站、2处服务区。连接线2条,分别为高官庄互通连接线长5.72km,固安东互通连接线长7.03km。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连接线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现场监理以及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本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被解除。

     3.1.4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3.1.5 其他要求:1)本公告 3.5 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 3.6 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除外),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4)特别说明:①招标人将同时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监理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评标时评标顺序为初步设计>勘察设计监理。②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监理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同一投标人若在先评审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评审的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月16日上午09:00 至2023 年1月20日17:00 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月 7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2月7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inde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裕华东路509号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 李娜、安月川、郝宇宁

联 系 人:苗永超

电    话:0316-5899265

电    话:0316-5912139

 

传    真:0316-5912139

 

电子邮件:rhahlf@126.com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 3:评标办法

 

2023 年 1月1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 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2 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3 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 1、2、3 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如果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 3,需要再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 K。K 值取值范围为 0.975、0.98、0.985、0.99、0.995 共 5 个数值。1 号球代表 K 值为 0.975;2号球代表 K 值为 0.98;3 号球代表 K 值为 0.985;4 号球代表 K 值为 0.99;5 号球代表 K值为 0.995。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 K,并当场公布。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三、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于产生随机抽取结果后的 20 分钟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随机抽取结果。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技术建议书评分高的优先;

(3)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特别说明:①招标人将同时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监理进行招标,本次招标评标时评标顺序为初步设计>勘察设计监理。②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监理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同一投标人若在先评审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评审的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的印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  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 个最高评标价和n2 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 家时,n1=0,n2=0;

6 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 家时,n1=1,n2=1;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 家时,n1=2,n2=2;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对所有小于或者等于评标价平均值的评标价(不包括去掉的  n2 个最低评标价)进行第二次平均,第二次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 K,作为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K(取 0.995、0.99、0.985、0.98、0.975 共 5 个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无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 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保证保险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提供根据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或核实结果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1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 3.0 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 3.0(不含)-4.0(含)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 4.0(不含)-5.0(含)分;

总体思路

(5分)

工作目标基本满足要求,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可实施性一般,得 3.0 分;

工作目标较详细,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可实施性较好,得 3.0(不含)-4.0(含)分;

工作目标详细、准确,工作思路与本项目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可实施性强,得 4.0(不含)-5.0(含)分;

 

 

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6.0 分;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 6.0(不含)

-8.0(含)分;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 8.0(不含)

-10.0(含)分;

 

工作的 重点、难点以及相应对策分析

 

 

 

1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

基本可行,得 6.0 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 可行,得 6.0(不含)-8.0(含)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 有效可行,得 8.0(不含)-10.0(含)分;

 

 

工作计划安排

 

 

5分

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得 3.0 分;

工作计划合理,得 3.0(不含)-4.0(含)分;

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得 4.0(不含)-5.0(含)分;

 

工作质量管理措施

 

 

5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 3.0 分;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 3.0(不含)-4.0(含)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 4.0(不含)-5.0(含)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5分;

正高级工程师加2 分;

每增加 1 条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加 4分,最多加 8 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 15 分;

每增加 1 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汇总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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