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号公告
现招标征集 番禺区石楼镇、沙湾镇、石基镇、化龙镇区域污水系统管网工程 勘察设计方案。申请人如符合投标资格,可以向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参加投标竞赛。
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番禺区石楼镇、沙湾镇、石基镇、化龙镇区域污水系统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沙湾镇、 石基镇、化龙镇区域
1.1.3 工程范围与规模:
第一标段:
沙湾镇收集系统概况:
沙湾镇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纳污面积约34.74km2,在规划2020年收集输送城市污水量8.55万m3/d, 2010年收集输送污水量7.64万m3/d。新建污水主干管35公里,管径DN400~DN1200;污水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3#泵站0.76万m3/d,4#泵站2.51万m3/d。
根据污水专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
编号
项目名称
管径
数量
备注
1
古龙路(规划一路~4号泵站)污水主干管
D800~D1000
约2520米
本表所列管道管径、数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数量按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设计确定。
2
市良路压力管工程(4号泵站~紫坭大桥)
D500~D600
约740米
D800(压力管)
约1281米
3
3#泵站
4
4#泵站
5
福龙路污水主干管
D400~D1000
约2452米
6
沙湾大道(青萝路~福龙路)污水主干管
D500~D600
约1418米
7
栏陵涌截污工程(东侧)
D400~D800
约2556米
8
栏陵涌截污工程(西侧)
D400~D800
约2001米
9
市良路主干管工程(紫坭大桥~过江管)
D1000
约2624米
10
紫坭岛污水主干管
D500~D600
约3884米
11
紫坭岛截污管
D400~D600
约6514米
12
其他截污管
13
合计
约35000米
石基镇收集系统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范围为番禺区石碁镇镇域(面积71.26平方公里)扣除清河东路以南的广州新城范围(约21平方公里),工程服务面积约50平方公里。在规划2020年收集输送城市污水量12.28万m3/d, 2010年收集输送污水量9.07万m3/d。新建污水主干管32公里,管径DN400~DN2200;污水泵站1座,规模:1.8万m3/d。建设地点为番禺区石碁镇清河东路以北。
根据污水专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
编号
项目名称
管径
数量(长度)
备注
1
小龙涌西侧污水主干管(市莲路~清河东路)
D1200
约1640米
本表所列管道管径、数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数量按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设计确定。
2
小龙涌东侧污水主干管(市莲路~清河东路)
D400~D900
约4580米
3
小龙涌东侧截污管(市莲路以北)
D400~D900
约2447米
4
小龙涌西侧截污管(市莲路以北)
D400~D900
约1389米
5
市莲路污水主干管(新桥涌泵站~前锋路)
D500~D800
约2230米
6
金龙路污水主干管
D500~D700
约3695米
7
新桥涌东侧截污工程
D500~D700
约3490米
8
新桥涌西侧截污工程
D500~D600
约4340米
9
新桥涌污水泵站工程(含压力管)
10
市莲路污水干管(前锋路以东)
D500~D1000
约4540米
11
其他截污管
12
合计
约32000米
石楼镇中心区收集系统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中心区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范围为番禺区石楼镇镇中心区,工程服务面积约15.6平方公里。在规划2020年收集输送城市污水量8.9万m3/d,近期收集输送污水量5.0万m3/d。新建污水管25公里,管径DN400~DN1000;污水泵站2座,规模:1#泵站2.82万m3/d、2#泵站2.6万m3/d 。
根据污水专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
编号
项目名称
管径
数量(长度)
备注
1
莲港大道-新城大道-石清公路污水主干管
D900~D1000
约2737米
本表所列管道管径、数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数量按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设计确定。
2
人民路污水干管
D600~D700
约2115米
3
市莲路-蒿山路污水干管工程
D400~D700
约4559米
4
龙船涌截污工程
B×H=2.0×2.0
约850米
5
莲花中路污水主干管
D400
约1422米
6
西门中路污水主干管
D600~D700
约1275米
7
联围涌两侧截污工程
D400~D500
约2327米
8
1#污水泵站及压力管工程
D600
约556米
9
2#污水泵站及压力管工程
D500
约494米
10
其他截污管
11
合计
约25000米
第二标段:
化龙镇中心区收集系统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中心区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范围为番禺区化龙镇镇中心区,东部大道主干管和现代产业园区,工程服务面积按现状。在规划2020年收集输送城市污水量16.36万m3/d,近期收集输送污水量4.0万m3/d。新建污水主干管22公里,管径DN400~DN1000;污水泵站2座,规模:1#泵站2.82万m3/d、2#泵站2.6万m3/d 。
根据污水专项规划,主要建设内容有:
编号
项目名称
管径
数量(长度)
备注
1
化龙镇镇中心区主干管和截污管道,东部大道主干管和现代产业园区主干管和截污管道。
D400~D1000
约28000
本表所列管道管径、数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数量按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设计确定。
上述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勘察(包括作业时所需工作面及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测量(包括过河管水下测量,须提交符合航道管理部门报审要求的测量成果)。
1.1.4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1.5 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000 万元,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6 项目批准文件:
1.1.7 规划用地文件:
1.1.8 合同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1.1.9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1.1.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2 投标资格
1.2.1 所有具备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1.2.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备案办法可查询监督机构或服务机构的网址;
1.2.2 申请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甲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若中标人不具备发展改革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应将可行性研究和勘察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1.2.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或环境高级工程师 资格;
1.2.4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5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2.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1.3 报名
1.3.1 报名时间:2007年7月18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4:30 ),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递交《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1、1.2、1.3)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交易服务机构网上下载),逾期概不受理。各投标单位按报名资料(除投标申请表单独递交外)书式装订成册,同时每页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
1.3.2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本项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1.4 投标
1.4.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2007年 月 日10时 ,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3楼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1.4.2 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0 天,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
1.4.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逾期概不受理。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1.5 评标
1.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
1.5.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3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1.5.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投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评标委员会表决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1.5.5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5.6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5.7 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全过程的费用(包括评审酬金、交通费、膳食费等)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500 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1.6 定标
1.6.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职业资格。中标人必须提交一份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服务承诺书》,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自始至终亲自审核和签署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如不能履行承诺则取消中标承包资格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6.2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1.6.3 招标人一般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4 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中标人。若投标单位同时为两个标段的排名第一,则该投标单位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第二标段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标段的中标人。
1.6.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6.5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7 费用和工期
1.7.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100 万元,工程勘察费暂定为 300 万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暂定为 60 万元。
1.7.2 方案阶段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55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采用以下补偿办法: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11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8.2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5.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不足8名投标人,则剩余费用属于中标人所有。
1.7.3 投标人经济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评标结束20日内支付。
1.7.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1.7.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6 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或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7.7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余额在提交《可研报告》正式文本后,支付申请表经番禺区财政部门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方式:设计合同款的支付方式:正式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一次付费,所付费用占设计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审查且经番禺区财政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 所付费用按番禺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依据计取(设计费的费率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的4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费,所付费用按番禺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依据计取(设计费的费率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扣除第一次与第二次所付费用后的设计费进行支付。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勘察合同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合同价的5%作为定金(预付款);完成工程勘察成果经招标人认可后15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合同款的60%;勘察成果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勘察人向发包人开具结算通知书、由区财政部门审定后15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支付至合同款的80%;余款在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完毕。
1.7.8 各阶段工期要求如下: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案阶段: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符合用地与规划报建要求)、征地拆迁图、地质勘察及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后按招标人通知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须在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下发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内容,在4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应分段(如何分段由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施工图及电子文件。
施工图审查阶段:根据招标人下发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内容10天内完成,并提交相应分段的施工图及电子文件,图纸内容要求符合有关部门报审要求。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时完成相应工作。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招标人负责。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如果逾期超过30天,招标人可以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1.7.9 岩土工程勘探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 36000 米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每米 75 元进行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地质钻探、现场勘察、工程测量(包括河涌水下地形测量)等工作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和涉及到的作业时的占用地补偿(包括可能发生的青苗补偿和其他由于作业而产生的补偿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
1.8 其他事项
1.8.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给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8.3 设计范围应包括管线规划方案,并要求通过规划审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排水(雨污)、环境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航道测量、水下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和管线测量等。
1.8.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
1.8.5 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8.6 投标人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自行评估。
1.8.7 在勘察工作实施前,中标单位应提出相应的勘察工作技术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8.6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 招标人
1.9.1 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3楼
1.9.3 联络人: 石先生
1.9.4 电话(手机)号码: 84611821
1.9.5 传真号码: 84638757
1.9.6 电子邮箱:
1.10.1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457号
1.10.3 联络人: 沈先生
1.10.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801616
1.10.5 传真号码: 020-34801632
1.10.6 电子邮箱:
1.11 监督机构
1.11.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892221
1.11.4 传真号码: 020-84898880
1.11.5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1.6 网址:http://gzcc.gbaopan.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1.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15、22871922
1.12.3 传真号码: 020-22871921
